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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几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6 20:04
标题: 请教几个问题
首先请教一个礼仪上的问题,我还不是教徒,若是我住处周围有教堂我可以去请教问题么?要有什么礼仪才可以呢?
再请解释一句话,我个人认为似乎与《圣经》有关:By the witness of the martyrs By the Passion and the Blood
第三个问题,请问帕斯卡尔的《思想录》对《圣经》的理解正确么?(很抱歉这个问题过于宽泛。)因为我看到过有人说他理解错误。
作者: 白晓    时间: 2008-7-8 17:42
可以去请教啊,有礼貌地问就行了,网上也有答疑的。

By the witness of the martyrs By the Passion and the Blood
嗯……藉由殉道者的见证,藉由耶稣受难之血,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悲惨世界里主教说过这样的话,下一句时God has raised you out of darkness。

理解正确与否……这个要看个人是怎么理解的吧?如果自己都没有理解圣经,又以什么标准评判帕斯卡尔理解的正确与否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9 17:26
因为有人认为帕斯卡尔得“赌徒逻辑”是有渎圣之嫌。所以我才这么问得。
我是想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礼节,不用先说一句“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还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之类的?
再请问一个《天路历程》的问题,我想基督教经典也在讨论范畴吧?原文为“凡以行律法为本者,必受诅咒。因为据圣经记载,“凡不常照法律书上所记一切之来去行的,就被诅咒。””行律法不能免罪的道理我明白一点,但怎么能由不行律法之坏推出行律法的坏处呢?
另外,非常感谢LS的回答,LS也喜欢看悲惨世界音乐剧?
作者: 白晓    时间: 2008-7-9 21:02
原帖由 指九天以为正 于 2008-7-9 17:26 发表
我是想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礼节,不用先说一句“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还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之类的?

反正我从来没有这么讲过……囧TZ
作者: 刘峰    时间: 2008-7-10 01:34
你好!
       抱歉,首先糾正一下。是信神,不是信教!(如果不明白信神與信教有何不同可以提問)

回答:
甲.當然可以去,教會歡迎每一位願意前往的朋友(沒有門票,自由進入)。北京街教堂、兴工街教堂、中山广场教堂。每週日上午有禮拜,只要穿著得體,不要過於暴露,手機別發出聲音就好!

乙.我英語不好,意思應該是:殉道者見證的是耶穌基督的受難與寳血!(不明白我的翻譯可以續提問)

丙.任何對於聖經的解釋都不能違背聖經本身,如對《思想錄》有疑問,可舉出具體章節和内容,便於討論~

作者: 刘峰    时间: 2008-7-10 01:39
原帖由 指九天以为正 于 2008-7-9 17:26 发表
因为有人认为帕斯卡尔得“赌徒逻辑”是有渎圣之嫌。所以我才这么问得。
我是想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礼节,不用先说一句“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还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之类的?


我不知這是你自己想的,還是聼別人說的?我看到你的IP是在大連,現在大連有一些人利用基督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如果有人特別強調要“講方言”或吹噓自己受過“聖靈的恩膏/感動”,那你就要小心,遠離他們~
作者: 刘峰    时间: 2008-7-10 01:47
原帖由 指九天以为正 于 2008-7-9 17:26 发表
再请问一个《天路历程》的问题,我想基督教经典也在讨论范畴吧?原文为“凡以行律法为本者,必受诅咒。因为据圣经记载,“凡不常照法律书上所记一切之来去行的,就被诅咒。””行律法不能免罪的道理我明白一点,但怎么能由不行律法之坏推出行律法的坏处呢?


好,天路歷程是本分厰不錯的書,我很喜歡!

請注意閲讀:凡以行律法为者,必受诅咒。這是一句關於救恩的問題,相信耶穌是救主,相信死而復生才是本。律法規定了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但人類的軟弱病不能完全的做到律法規定的(古代有贖祭),所以才有了耶穌,通過耶穌使人的舊。

人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行爲,因爲這樣人會誇口;而是要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得救贖,靠信耶穌得救,也就是因信稱義!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10 07:30
原帖由 刘峰 于 2008-7-10 01:47 发表


凡以行律法为本者,必受诅咒。這是一句關於救恩的問題,相信耶穌是救主,相信死而復生才是本。律法規定了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但人類的軟弱病不能完全的做到律法規定的(古代有贖祭),所以才有了耶穌,通過耶穌使人的舊。

我想问的是这个“因为”是怎么产生的,律法不能使人无罪,但不行律法者受诅咒似乎正常的结论是行律法者应有好报??我困惑的是这里的因果关系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10 07:41
原帖由 刘峰 于 2008-7-10 01:39 发表


我不知這是你自己想的,還是聼別人說的?~

请问说的是哪一句,若是第一句我可能有夸大之嫌了,抱歉。因为我记得雨果狠狠地批评过帕斯卡尔(当然他的观点和我现在说的不一样),其实我对他的“赌徒思想”也很不理解,“帕斯卡尔提出了关于信仰上帝存在的赌博论证。意思是说,在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可以选择上帝存在,也可以选择上帝不存在,但不能不作选择,在人生中对此必须作出选择,必须下赌注。赌上帝存在时,如果上帝存在,信奉上帝的人会获全胜,有无限的收益,会获得幸福。如上帝不存在,也无多大损失。”引用一段网上找到的材料,我总觉得像赌徒那样判断上帝是否存在是不可取的,如果说信奉上帝是像追逐利益怀着追求永生的目的,这样的动机是否太卑下了。
若是后一句,那是《天路历程》上女基督徒问守门者问题时说的话,我可能又犯了夸大的错误,把教堂想象的太不近人情和神秘了。
我确实在大连,不过秋天要去北京上大学。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10 07:49
原帖由 刘峰 于 2008-7-10 01:34 发表
你好!
       抱歉,首先糾正一下。是信神,不是信教!(如果不明白信神與信教有何不同可以提問)……

殉道者見證的是耶穌基督的受難與寳血!

1、确实不明白,请教。
2、有点疑问,耶稣受难时,使徒还没成为殉教者呢?如果说是他们殉教以后,所见证的不应该是王国的降临么?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10 07:49
最后,谢谢刘峰(先生?)
作者: 刘峰    时间: 2008-7-10 11:20
原帖由 指九天以为正 于 2008-7-10 07:30 发表

我想问的是这个“因为”是怎么产生的,律法不能使人无罪,但不行律法者受诅咒似乎正常的结论是行律法者应有好报??我困惑的是这里的因果关系


这个因果报应关系圣经上没有,倒像是异教的理论~
作者: 刘峰    时间: 2008-7-10 11:46
原帖由 指九天以为正 于 2008-7-10 07:41 发表

请问说的是哪一句,若是第一句我可能有夸大之嫌了,抱歉。因为我记得雨果狠狠地批评过帕斯卡尔(当然他的观点和我现在说的不一样),其实我对他的“赌徒思想”也很不理解,“帕斯卡尔提出了关于信仰上帝存在的赌博 ...


我是想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礼节,不用先说一句“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还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之类的?

我说的是这句!

上帝存在,信奉上帝的人会有无限的收益。如上帝不存在,也无多大损失。这句话在传福音的角度上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对于不信的人这也是劝导的一种方法。相信上帝的人是不会这么想的,不会认为自己在赌博,因为他们能体会到神的真实。

人们确实很功利,但就算是功利有些人还不愿意呢~因为他们只看到眼前,不顾将来……人选择推自己好,这当然没问题,神造人,就把爱安置在人心。但是不能只对自己好,更重要的是彼此相爱!

其实天路历程里的天路客也是去朝永恒的利益奔赴的,但前提是:首先天国的主人要发出邀请,否则岂是自己能达到的?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10 18:41
谢谢指点。
作者: 白晓    时间: 2008-7-10 21:58
原帖由 刘峰 于 2008-7-10 11:46 发表
人们确实很功利,但就算是功利有些人还不愿意呢~因为他们只看到眼前,不顾将来……人选择推自己好,这当然没问题,神造人,就把爱安置在人心。但是不能只对自己好,更重要的是彼此相爱!

其实天路历程里的天路客也是去朝永恒的利益奔赴的,但前提是:首先天国的主人要发出邀请,否则岂是自己能达到的?

说得好,谢谢您的指点。
作者: 刘峰    时间: 2008-7-12 00:37
原帖由 指九天以为正 于 2008-7-10 07:49 发表

1、确实不明白,请教。
2、有点疑问,耶稣受难时,使徒还没成为殉教者呢?如果说是他们殉教以后,所见证的不应该是王国的降临么?


我還沒說完呢~繼續回答:

2.若耶穌的天國不存在,耶穌沒有復活,也不能讓信祂的人復活。又有誰願意白白的去送死呢?神與我們同在!

1.從哲學上講:宗教是指人自下而上的尋找神,找不到就造一個什麽木頭人石頭人當神,自我狂大的表現;而信仰,是神來尋找人!

再者,宗教是信奉某個人,某個人的教導,這些教主確實提出了很多問題所在,但沒有解決方法,教導很多善良的作爲,但就其自己也很難做到。而信仰則是神的啓示,永恒不變!
作者: 刘峰    时间: 2008-7-12 00:41
原帖由 指九天以为正 于 2008-7-6 20:04 发表
首先请教一个礼仪上的问题,我还不是教徒,若是我住处周围有教堂我可以去请教问题么?要有什么礼仪才可以呢?
再请解释一句话,我个人认为似乎与《圣经》有关:By the witness of the martyrs By the Passion and t ...


希伯來書
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原文是赎),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 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 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
作者: 指九天以为正    时间: 2008-7-14 17:11
似乎明白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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