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外国文学论坛

标题: 芦牙国际法庭受理“堂吉诃德”起诉“hermes”诋毁名誉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8-8-4 13:28
标题: 芦牙国际法庭受理“堂吉诃德”起诉“hermes”诋毁名誉案
根据“堂吉诃德”的申请,“你诋毁了我的名声,还没有经我同意就给我写个什么不属实的传记,所以你要赔偿我”
参看http://www.reeds.com.cn/viewthre ... &extra=page%3D1
本法庭经讨论,最终裁定:hermes实有诋毁他人的过错。
判定hermes赔偿堂吉诃德100元,其中,包含诋毁费10元,以及法庭受理费90元(直接给无聊啊彭即可)。

08年8月4日。
作者: 堂吉诃德    时间: 2008-8-4 13:38
我看出是你在趁火打劫了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08-8-4 14:50
乘人之危!非好汉之举也!
作者: Hermes    时间: 2008-8-4 22:25
我要起诉未明同学散布关于本人性别的谣言,在芦笛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我要求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200元,其中一百元可以送给小堂(免得他再来骚扰我),另外一百元请直接转到我的帐户,谢谢法官大人。如果此案大人能秉公办理,我会在《无聊啊彭传》第二版里记上一笔,如果处理不当,我也会记上一笔,只是色彩不同,望三思。

[ 本帖最后由 Hermes 于 2008-8-4 22: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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