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於11月的月刊中表示不喜欢甘雅各(D. James Kennedy)和斯伯乐(R.C. Sproul),因为他们认为以色列「无权承受任何中东土地,他们的地方已被教会所取代」。无论是古时丶耶稣在世的日子抑或是现在,不信的以色列人皆无缘得着此福份,让另一个「国」(当中包括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得着这国……,这些圣徒组成了彼得称之为「基督的身体」的圣洁国度。圣经没有一处地方表明不信的以色列人可以承受那片延伸至伯拉大河的迦南地……。《耶利米书》二十三章7~8节所指的,乃是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归回一事……,而不是现代的以色列人得以重新招聚起来,而且这经文包含了一段关乎弥赛亚的预言,须配合第7和8节的背景来理解。
当我还在浸信会的教会聚会时,我只听到「凡愿意的就可以来」丶「相信主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救」丶「只须接受祂便行」等等以人作为出发点的信息,却记不起有没有人提及神的主权丶拣选丶预知丶预定或圣灵引导人得救恩等的信息。当我们的传道人接受了某些长老宗的教导,并开始教导这些道理时,我们的教会随即出现一阵动荡。我问神∶「神啊,我当相信谁呢?」波拿尔(Horatius Bonar)的《神圣洁之路》(God’s Way of Holiness)以及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对自由意志的看法,都曾令我得着很大的帮助。造物者将自由意志放在人里头,这是个无可否认的事实,但究竟是甚麽因素推动自由意志作出选择呢?按爱德华滋的看法,我们会根据我们认为最希望得着的事情来作出选择……,但罪人按照自己的心意,绝不会认为神是个好的选择;我们的心总会引导我们离开神,除非神的灵感动人,让人的心透过重生的神迹而得着改变。不错,耶稣邀请我们来到祂面前(约七37),但谁愿意这样作呢?只有……圣父和圣灵,才能驱使一个重生的罪人承认耶稣基督为救主。即使耶稣基督也这样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因此,我们一众弟兄姊妹在有关课题上的争拗……理应就此了断……。我很欣赏你们致力维护真理的立场,但现在却看见大家对加尔文学说和自由意志进行争论,这叫我感到很难过。
这并非「极端加尔文主义」,却属「温和派」的加尔文学说,其中的支持者包括麦宇翰(John MacArthur)丶斯伯乐(R.C. Sproul)丶约翰派博(John Piper)和甘雅各(D. James Kennedy)等。他们认为神爱世人,但祂对某些人(这些人的特点是∶基督没有为他们代死,祂不想在天堂看见他们,祂亦因此没有重生他们)所显出的爱却有所不同,这其实不算是爱,因此我们出版了一本名叫《What Love Is This?》(书名的意思是《这是爱吗?》)的着作,你读过吗?我在这书中深入探讨有关问题,相信你必能从中有所得着。究竟神愿意全人类得救(正如圣经所言)还是只拣选部份人得救?究竟基督是为着全人类而死(正如圣经所言)还是只为部份人而死?这些都是我们须格外留意的问题。过去二十年来,无论从我们的电台节目「Search the Scriptures Daily」(所有节目均可於我们的网页下载)丶主题文章或问答环节,你会发现到我们没有花太多时间讨论加尔文主义。
不错,根据天主教的官方教导,耶稣基督是神,祂透过童贞女成孕而来到世间,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并会再来,但他们却按照着自己的理念,在这些信条之上增添了与圣经并不相符的意义,包括∶马利亚仍然是童贞女;耶稣仍然是婴孩,或仍挂在十字架上;若人要从基督的死和复活之中得着赦罪,就必需要透过天主教教会及其神职人员和圣礼(以婴儿洗礼起首),以及马利亚丶「圣人」和好行为等元素。天主教声称,弥撒中的饼和酒会转化为基督的身体和血,让教徒吃过之後便得着赦罪。就连教皇也不肯定自己会否得救。天主教教徒其实是个最大的宣教禾场,却被人大大地忽略了,我们已於《骑在兽上的女人》(A Woman Rides the Beast)一书中解释过这一点──这书曾帮助很多天主教教徒归向基督,引导他们脱离这间假的教会(详情请参看我们的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