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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谈柏拉图思想中「知识即理解」的观念 [打印本页]

作者: Hermes    时间: 2009-10-10 22:45
标题: 浅谈柏拉图思想中「知识即理解」的观念
浅谈柏拉图思想中「知识即理解」的观念※

     
    徐学庸 (苏格兰格拉斯歌大学哲学博士)

     
    苏格拉底在《理想国?第五卷》说:「因为他 (哲学家) 知道,我们能正确地说他的
心灵状态是知识;而另一人只能具有信念/意见,他的心灵状态是信念。」(Oukoun
toutou men ten dianoian hos gignoskontos gnomen an orthos phaimen einai, tou
de doxa hos doxaxontos;)1 (476d5-7)。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从未对其「知识的观念
」 (the notion of knowledge),做有系统地表达及完全地说明2。柏拉图的知识的观念
是否与近代的知识论学者的--如笛卡儿--知识的观念相同?又,当柏拉图提及知识的时候
,他所想的是什么?我将在本文中对这两个问题作一扼要的说明。
     
    要了解柏拉图的知识的观念,首先让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费多》 (Phaedo) 与《米
诺》(Meno)。苏格拉底在《费多》中说,当一个人知道某些事物,他能对其所知的给予一
说明 (aner epistamenos peri hon epistatai echoi an dounai logon e ou;)
(76b5-6)3。而在《米诺》苏格拉底说,除非我们能「借着找出理由」(heos an tis
autas dese aitias logismo.) 将信念绑住,否则信念是微不足道的?(98a)4。以上这两
则引文似乎建议着,一个对某事物具有知识的人,必定能够对「那事物是什么?」」提出
说明。而对柏拉图而言,能对我们所知道的事物提出一说明,是知识的一个必要条件。在
《理想国?第七卷》我们发现类似的观点被覆述。苏格拉底说,
     
    因此,你同意称呼一位能对每一件事物的基本本质 (tes ousias) 提出说明的人,为
辩证家 (dialektikon);而说,任何无法对自己或别人提出如此说明的人,在某程度上必
定是不瞭/理解?(ou echein tosouton noun) 它们。(534b) 任何人无法对其所知的事物
提出一解释说明,是对那事物不具悟解 (reason) 与了解 (understanding),即,理性
(nous)。
     
    但什么是「提出说明」(to give an account)?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看5:第一
,「提出说明」可指「提出一定义」(to give a definition)。亦即,就柏拉图而言,提
出一有关理型F的定义。因此,一个辩证家无法拥有每件事物的本质的知识,如理型F,除
非他/她能对理型F提出一定义。第二,它可指「给予理由」(to give a reason)。这个例
子可见于《米诺》97e-98a,知识是真实信念的进步 (improvement)。在此意义下,它包
含了给予或提供一个理由的能力。这种说法建议,对柏拉图而言,知识必须包含我们所说
的理/了解。这两种说法,「提出说明」及「给予理由」,暗示着,提出理由说明的能力
是理/了解的特色。而对柏拉图言,这两者关系密切且不相互矛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米诺》中从真实信念进步到知识,与笛卡儿的传统不尽相
同。因为,笛卡儿的获得知识的方法是推翻我们先前所有的信念,而这推翻即所谓的「怀
疑」(doubt) 。 在推翻我们先前所有的信念之后,只有一样东西留下来,那就是「我思
」, Cogito。其次,笛卡儿的知识的观念是强调确定性 (certainty)。我「确定」某一
事物这一观点意味着,对那事物我有一清析明了的概念。但我是否能提出理由说明我所确
定之物,似乎并不在笛卡儿的考虑之内。例如,我确定在试管里装的是水,但我无法对「
水是什么?」提出一说明。即,水的化学成份是什么?当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他
是确定了自己的存在,但这并不表示这一说法伴随着,他能对「他是什么?」提出一说明
。对柏拉图而言,一个人能对其所知道的事物提出说明,只有当他/她完全地理解那事物

     
    然而,柏拉图的获得知识的方法,不同于笛卡儿的完全的怀疑,是激励我们去修正
(correct) 我们的信念,而不是去推翻它们。这可从《米诺》中奴隶男孩的例子看出。他
对几何问题答案的获得,并不是靠着「放弃」他的信念,而是靠着修正他的信念,或增加
关于为什么在这个例子中答案是如此的理/了解。当刘若韶在其书中讨论苏格拉底的「助
产士的方法」(the method of midwifery) 时,她说,
     
    「...,苏格拉底 ...,他喜欢与别人讨论美德的定义,并不是要否定道德或其绝对
性,反而是因为肯定道德的客观性,而要尝试寻找有关美德的真实知识。他对别人的观点
加以质疑,只是一种教育与探求真理的方法,希望透过辩论让对方发现自己的无知,放弃
错误的信念,转而致力于真知识的寻求。」6
     
    的确,苏格拉底并不是一位怀疑主义者。但刘小姐所谓「放弃」的说法,似乎与柏拉
图的想法有某些程度上的差异。柏拉图鼓励我们去修正我们的信念,因为其知识的观念是
无法与「没有能力提出说明」并立。而具有能力为其所知道的事物提出说明暗示着知识的
确定性。
     
    在《米诺》中,知识是信念的进步的说法似乎伴随着,知识与信念的对象没有必要是
不同的。亦即,同一个数学上的命题可为知识与信念的对象。借着回忆 (he mneme),一
个人可具有一数学命题的知识。也就是说,借着问问题 (questioning),可帮助一个人回
忆起他/她先前所知的事物。一个人能拥有某一数学命题的信念,但这信念是不足以道的
,除非这信念与理由绑在一起。然而,对我而言,在《米诺》中所描绘的知识与信念的图
像,似乎无法嵌入《理想国?第五卷》。在《米诺》中,知识与信念的对象是同性质的
(cognate)。但在《理想国?第五卷》中,它们是不同的,且信念要转变成知识似乎是不可
能的。因为,知识被说成是不会犯错的,而信念被说成是会犯错的(477e)。只有哲学家才
能有关于理型的知识,感官与艺术的爱好者只有信念。感官与艺术的爱好者是不可能有理
型的知识,因为他/她们悠游于感官事物之中,且没有能力分辨「一类似物与此类似物所
仿效的实体」(to homoion to me homoion all' auto hegetai einai ho eoiken)
(476c)。
     
    柏拉图在《米诺》与《理想国》中,对知识与信念的说明似乎并不一致,而其中的鸿
沟似甚明显,且难以调和。要如何调和这两部对话录对此问题的不同的看法,我将不在文
中继续讨论,因那不是本文的目的。除了这个不同点外,柏拉图的知识的观念,在这两部
对话录中都有着「理解」的标志。在《米诺》中,获得理解是从信念进步到知识;在《理
想国》中,那些能够领悟理型的人,是具备提出解释说明能力的人,而大部分的人无法理
解理型,是导致他/她们无法对其所知的事物提出说明的理由。因此,理解似乎是柏拉图
的知识的观念中一个重要的标记,因为一个人能对他/她所知的事物提出一说明,只有当
他/她完成彻底地理解那事物。
     
    在《理想国》中,知识与信念具有不同的对象,且前者的对象绝不会成为后者的对象
的这一事实指出了,哲学家与一般大众生活在不同的认知世界中 (different
cognitive worlds)。这有时被称为柏拉图的两个世界的理论 (the Two World Theory)。
然而,那些拥有知识的哲学家,并不比一般大众更了解这个他们一齐分享的感官世界。因
为,对柏拉图言,我们日常经验中个别的行为与事物是无法被理解的。故此,哲学家拥有
的知识似乎带领着他/她们到某些不同的事物。在这里,迷惑柏拉图的读者的是:因为知
识的对象与信念的对象是在不同的「世界」中,哲学家如何能以其知识来领导那些缺乏什
么是正义、甚么是对、甚么是对他/她们而言为最好的,诸如此类的知识的一般大众?当
柏拉图说,知识与信念有不同的对象,他是否明确地指说,对于我们日常生活经验中的特
殊个别的行为与事物,我们只有信念而没有知识?这个问题可以以下的形式发问:我们一
般对正义的观念是否为真?

     
    举例来说,清还所欠之物 (钱) 是正义的。柏拉图忧心的不是这类的行为永远不能是
正义的。而是忧心,清还所欠之物的行为不仅是正义的,但有时候从不同的观点来看它,
清还所欠之物的行为却是不正义的。柏拉图从未怀疑,清还所欠之物的行为是正确的这一
主张,因为这是毫无疑问的真。柏拉图担心的是,如此地为正义下定义,在不同的背景脉
络中 (context) 是否为真。这就是为什么在《理想国?第一卷》中,波勒马克斯
(Polemarchus) 与穗希马克斯 (Thrasymachus) 无法对「什么是正义?」这一问题提出一
完全的说明。因为他们对正义的说明,无法在每一个观点下被视为正确,且他们的说明只
局限在某一背景脉络之中。


        虽然他们无法提出一关于正义的合适的定义,但如前述,柏拉图并不藉这个例子
鼓励我们放弃我们对正义所抱持的一般的信念。他所要告诉我们的是,我们不应该将自己
限制在一狭隘的背景脉络之中,而且其中一个别的正义的行为,可能在不同的情况下,被
视为是不正义的。柏拉图鼓励我们去了解 (to see),除了借着以个别特殊的正义行为所
提出那些不尽令人满意的定义之外,或许有些东西是不受限定的正义,且不受限于所有的
限制。简言之,正义的理型。
     
    对理型的了解区分开了哲学家与一般大众。是这个对理型的了解,使得哲学家能够在
我们日常生活经验中,做一适切的决定。因为哲学家对理型的知识,使得他/她们对这感
官世界有较正确的信念。因此,对柏拉图而言,哲学家的知识不仅只是冥想性的知识
(contemplative knowledge),而且还是实用性的知识 (practical knowledge)。也就是
说,知识要求对理型的了解,但这一了解必须能应用在我们日常生活经验中,如同一个指
针引导着哲学家做适当的决定,或做正确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不同于亚里斯多德7,他并不认为 sophia 与 phronesis 是有
区别的。因为理论与实践的合一,是柏拉图思想的根本8。如 C. Kahn 说,
     
    「这个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柏拉图的思想中是如此地根本。他从未做亚里斯多德的
区分:sophia - 在冥想中所运用的理论性的智能 (the theoretical wisdom),与
phronesis - 在行为与谋虑中所用的实用性的智能。这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一结果或预设
,对真理的知识必须也是对价值的知识,对什么是值得追求的知识。因此,想要去知道真
理最终将是想要去知道且拥有善 (the good) 」9。
     
    从 Kahn 的说法,我们可看出柏拉图的不区分理论与实践的做法,导引着他不区分事
实 (fact) 与价值 (value)。因此,对柏拉图而言,「我是一位皮鞋匠」这一个事实中暗
含着,「成为一位好皮鞋匠,我应尽一皮鞋匠的义务,把皮鞋做好」的价值判断10。同样
地,哲学家知道善的理型的这一事实暗示着,他/她们会将这善带给他/她们周遭的人们。
因为,「... 一个正义的人是善的热爱者,并不是他个人的好;且这些是非常不同的事
。了解善,他想做的是推动这理型秩序的领域到这整个世界,...。」11
     
    柏拉图在其对话录中经常引用医术为知识的范例。在这行业中,「理解」的重要性是
显而易见的。举例说明,「普拿腾」能解除我的头痛。因此,每次我感到头痛我就吃一粒
「普拿腾」。然而,我却无法说出为什么「普拿腾」能解除我的头痛的理由。一位经过相
当训练及了解这问题的医生,能告诉我为什么普拿腾能如此迅速地解除我的头痛。这医生
具有提出说明的能力,并不仅是他/她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也是他/她对于什么病用什么
药(对症下药) 有着完全的理解。这「理解」比「经验」来得重要。因为,建基于经验之
上的信念可能会是错的。也就是说,一位合格的医生,具有医学的知识,是能把他/她的
医学知识运用到个例上,且能精确地诊断出病人的病痛。由于他/她完全知道要如何医治
这病人,这医生能提出说明,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用这种药来治病。同样地,飞行员理解
飞行,航海家理解航行。只有当我们对某一事物有完全的理解,我们才能有自信地做出有
关此事物的正确的决定,且永不犯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位有技术的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 (techne) 与哲学家的冥
想的知识之间是有其不同性。就柏拉图而言,哲学家的知识是对善的知识 (knowledge of
the Good)。这种知识是不受限于一固定的范围之内,且从来不会被误用 (477e)。相反
地,一个 techne有一固定的范围,且可能被误用?(333e)。也就是说,例如,一位医生的
专业知识是用来医治病人。这知识是局限于一定的范围,医治病人。而医生也可能以其专
业知识来伤害人。一位没道德的医生可能会把处方卖给有毒瘾的人,以赚取金钱。这种有
技术的医生的专业知识和哲学家的知识的不同,导引出了一个观念:就柏拉图而言,哲学
家的知识是较高层次 (the higher order) 的知识。
     
    这条思路使我们了解,为什么柏拉图热心于哲学家的知识。因为哲学家有理型的知识
,他/她们对理型的知识能使他/她们做出理性的且有根据的决定或选择。如前述,哲学家
对理型的知识,使得他/她对这感官世界有较正确的信念。如 Cornford 告诉我们:「一
个理型对实践来说具有不可避免的价值,因为思想因此给予行动正确的目的」12。因此,
哲学家确信自己的选择,且能对其为何如此选择提出说明。相反地,大多数人的选择不是
建基于他/她们对理型的理解,因此是不具反省性的且摇摆不定的。理型因此与意识到什
么是对与善的相关连。对于理型的知识是「柏拉图对什么是有关于我们的观念的理解的看
法的核心」13。
     
    从以上简短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知识的获得,对柏拉图而言,并不是放弃我们先
前的信念。而是修正与改进我们的信念。且不同于笛卡儿的重视知识的确定性,柏拉图强
调「知识即理解」的观念。这一观念主张,若我有关于 A 的知识,我一定能对什么是A,
提出一说明。这种「知识─理解─提出说明」的连锁反应是柏拉图知识观念的特色。其次
,柏拉图不区分 sophia 与phronesis 的做法,使得他深信哲学家才能真正地为个人,及
国家整体谋福祈。这也是为什么柏拉图在《理想国》五、六、七卷中所关切的主题是哲学
家对理型的知识,而不是专业的 "techne"。
     
     
     
    (全文完)
     
    ----------------------------------------
     
    ※本文原以英文书写。我要感谢 R. F. Stalley 教授对本文前稿所做的批评与建议

    1 本文中《理想国》的章句是来自,D. Lee, Plato: The Republic (London:
Penguin, 1987); 希腊原文来自,P. Shorey, Plato: Republic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Loeb Classical Library. 中译为我个人的。
    2 在讨论柏拉图的知识论的书或文章中,学者们大都将注意力集中在知识的对象上
(理型),而少就对柏拉图而言,知识本身为何的问题做讨论。参见,程石泉,《柏拉图三
论》(台北:东大图书,民国八十一年),第二章;傅佩荣,《柏拉图》(台北:东大图书
,民国八十七年),第三章;刘若韶,《柏拉图《理想国》导读》(台北:台湾书店,民国
八十七年),第三章。
    3 本文中有关《费多》的章句来自,G. M. A. Grube, "Phaedo", in Plato:
Complete Works (Indianapoli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97), ed. J.
Cooper; 希腊 原文来自,H. N. Fowler, "Phaedo", in Loeb Classical Library:
Plato, op. cit. 1995. 中译为我个人的。
    4 本文中《米诺》的章句来自,G. M. A. Grube, "Meno", Ibid. 希腊原文来自,W.
R. M. Lamb. "Meno", in Loeb Classical Library: Plato, Ibid. 1990. 中译为我个
人的。
    5 G. Gallop, Plato: Phaedo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0), p. 133.
    6 刘若韶,op. cit. p. 5.
    7 The Nichomachean Ethics, Book VI, ch. 2.
    8 柏拉图的三度至西西里或许是个证明。
    9 C. Kahn, " Plato's Theory of Desire", Review of Metaphysics XLI (1987),
p. 82。
    10 这在《理想国?第一、二、三卷》中是很明显的。
    11 J Cooper, " The Psychology of Justice in Plato",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14 (1977), p. 155.
    12  F. Cornford, The Republic of Plato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176.
    13 N. White says: "..., the relation of mind (and particularly reason)
to Forms is the core of his view about what the understanding of our notions
comes to", in "Plato's Metaphysical Epistemology",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lato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ed. R. Kraut, p. 292.
作者: 沉默呵沉默    时间: 2009-10-10 23:05
我很好奇,在西方有如此多个世纪和学者之后,谈柏拉图的某个概念这种类型的文章有何意义?
作者: 风中感觉    时间: 2009-10-21 19:37
我觉得基本的区分在古代已经基本确立了  
所以还是有意义的  现代哲学家  也不见得就高级什么  很多时候不过是科学的发展使他们对古代人不确定的东西更有把握  哲学始终应该只是某些基本问题的讨论  所以作者写的还是有意义的
作者: bthum    时间: 2009-12-9 11:31
^_^,很有意义。殊不知,我们依然总是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出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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