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外国文学论坛

标题: 意见征集稿(关于水区法制定) [打印本页]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6-9 15:12
标题: 意见征集稿(关于水区法制定)
      您作为芦笛的会员能够如此关注水区法的制定,我感到非常高兴。目前,小B在水区的管理工作及任务先交由我部分代理并承接。(小B不怨我,自从那天我上任到现在你都不露面,我实在等不下去了。)我曾经提及过,希望能够通过制定水区法,来对芦笛水区做统一、合理的管理与规划。
   我呢,也不说那么多冠冕堂皇的话了。我想借此机会,也希望大家能针对目前水区的种种状况,提出自己一些想法与建议。接下来,我也会汇集芦笛会员的这些提议,并拟写关于芦笛水区法的预备案提交到我们伟大的牧主老爷来审议。(当然,这事肯定要提前与小B碰头商议,小B啊。你快快现身吧!!!)于后,便会公布我们芦笛水区的第一部水区法法典了。   
   



作者: LGY    时间: 2013-6-12 18:41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13-8-19 00:17
水区顾名思义就是水的地方,百无禁忌呗,只要不要反党反人民,遵守一般的言行规范即可。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8-20 15:54
Bernhardt 发表于 2013-8-19 00:17
水区顾名思义就是水的地方,百无禁忌呗,只要不要反党反人民,遵守一般的言行规范即可。

My Friend! 虽然是这么讲,可是必定有一些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出现的。制定规则从我们身边做起!V5~~~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13-8-21 10:49
fkyc911 发表于 2013-8-20 15:54
My Friend! 虽然是这么讲,可是必定有一些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出现的。制定规则从我们身边做起!V5~~~

出现就封呗。能有多复杂。。。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13-8-21 10:56
本帖最后由 Bernhardt 于 2013-8-21 10:59 编辑

况且现在就这么点人,犯得着搞什么法令么?
规章是有一定量的会员活动,并且常常会有新人加入的情况下,结合论坛已经形成的讨论风格和默契,再针对会员的发帖取向和出现的常见问题制定的规范,现在的会员都是老熟人,讨论量也不多,并没有出现什么必须要有版规的情况。制定版规不是无的放矢么?
我的意思是,有广告啥的就删封,有人身攻击之类的也删封,其他随便,毕竟我们是水区。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8-21 12:53
Bernhardt 发表于 2013-8-21 10:56
况且现在就这么点人,犯得着搞什么法令么?
规章是有一定量的会员活动,并且常常会有新人加入的情况下,结 ...

小B,不要过于理想化,也不要过于秦二世化嘛!我们应该着手解决的是防患于未然和居安思危的问题,而不是打杀起了,不从有个根据,有个系统。(牧牧老爷乐了!)依法可循我看要比宁杀一千不放一个的白色恐怖时期高明的多啊!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13-8-21 20:00
本帖最后由 Bernhardt 于 2013-8-21 20:02 编辑
fkyc911 发表于 2013-8-21 12:53
小B,不要过于理想化,也不要过于秦二世化嘛!我们应该着手解决的是防患于未然和居安思危的问题,而不是 ...


谁要宁杀一千不放过一个了。我的意思是大家自由发言,执法的分寸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数,没必要白纸黑字写下来。
现在论坛百废待新,宽松一点是好的。条条框框什么的晚一些再设定也不迟。

当然如果你要写我觉得也行,总归就这几条,不发广告,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对论坛成员进行人身攻击。
要再加一条就是不要挖坟。这个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鼓励大家发新贴吧。
作者: mu    时间: 2013-8-21 22:28
多么负责的两位版主啊!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8-22 09:44
Bernhardt 发表于 2013-8-21 20:00
谁要宁杀一千不放过一个了。我的意思是大家自由发言,执法的分寸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数,没必要白纸黑字写 ...

如你所言,不发广告,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对论坛成员进行人身攻击,我看是好的。但关于拒绝挖坟的提议,我觉得还需尚加斟酌。毕竟一些精华帖子还是需要挖的,不仅挖还要大挖特挖。在挖中求赶超,在挖中求新貌,我想只要好贴就可以拿出来晒一晒嘛?你看我就有很多好的帖子可以以飨坛友的嘛?当然,你也有吗?对了,还有我们敬爱的牧牧老爷的~~~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8-22 09:47
另外,我觉得咱俩应该有个管理时间的安排。B斑竹,你看。我来一、三、五,你来二、四、六 礼拜日,给大伙放天假,可小放纵一下。然后,周一我回来,继续该表扬的表扬,封杀的封杀。你看如何?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8-22 09:52
Mu 发表于 2013-8-21 22:28
多么负责的两位版主啊!

我敬爱的牧牧老爷,您又关注我们内部管理决议上的事情了。真是太好了!请多多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仆人们会永远听从您最志高无上的教导的。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13-8-22 09:52
本帖最后由 Bernhardt 于 2013-8-22 09:54 编辑
fkyc911 发表于 2013-8-22 09:44
如你所言,不发广告,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对论坛成员进行人身攻击,我看是好的。但关于拒绝挖坟的提议,我 ...


没有挖坟的这三点不必白纸黑字写下来,正常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8-22 11:39
Bernhardt 发表于 2013-8-22 09:52
没有挖坟的这三点不必白纸黑字写下来,正常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13-8-22 11:41
删帖不算,你有没想过评精品帖的标准
作者: fkyc911    时间: 2013-8-22 11:54
Bernhardt 发表于 2013-8-22 11:41
删帖不算,你有没想过评精品帖的标准

这个嘛?愿闻其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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