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这两个伴伴
走上那高高的露台。【走向那高高的阳台】
留下了一缕血迹。【留下一缕】
留下了一缕泪痕。【留下一缕】
许多铅皮的小灯笼【铁皮小灯笼】
在人家屋顶上闪烁。【在屋顶上闪烁】
千百个水晶的手鼓,
在伤害黎明。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
绿的风,绿的树枝。
两个伴伴一同上去。【一起】
长风留给他们嘴里【长风在品尝】
一种苦胆,薄荷和玉香草的【苦胆薄荷】
稀有的味道。【奇特味道】
朋友,告诉我,她在哪里?
你那个苦辛的姑娘在哪里?【你那苦涩】
她等候过你多少次?【她多少次等候你!】
她还会等候你多少次?【她多少次等候你!】
冷的脸,黑的头发,【冰冷的脸,黑色的头发】
在这绿色的露台上!【阳台】
?那吉卜赛姑娘【吉普赛】
在水池上摇曳着。
绿的肌肉,绿的头发,
还有银子般沁凉的眼睛。【清凉】
一片冰雪似的月光【月光的冰柱】
把她扶住在水上。【在水上扶住她】
夜色亲密得
像一个小小的广场。【小广场】
喝醉了的宪警【醉醺醺的宪警,】
正在打门。【敲门】
?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
绿的风,绿的树枝。
船在海上,
马在山中。
北岛在书中说,他“想让我们知道阅读是从哪儿开始的,又到哪儿结束的”。就在关于洛尔迦的这篇文章中,他还谈到新批评派的细读方法,认为“它的好处是通过形式上的阅读,通过词与词之间的关系,通过句式段落的转折音调变换等,来把握一首诗难以捉摸的含义”。
但看罢洛尔迦这首诗,读者定会困惑。它到底说什么?北岛在词与词之间、句式段落之间说了些似是而非的话,但没有解释整首诗难以捉摸的含义。我平时读它,也是不求甚解,倒是猜那流血的年轻人可能是逃兵、逃犯之类的,而宪警来打门,与他流血有关。但北岛对此提供的解释,也依然模棱两可,说是“警察在西班牙,特别在安德卢西亚是腐败政治势力的代表”,好像是暗示有政治或社会含义。但全诗的含义呢?
戴维·约翰斯顿所著《洛尔迦》一书中,对《梦游人谣》有如下一句描述:“在诗中,一个走私犯来到他恋人的家,却被她父亲告知,她死了。”据此线索,诗开头是那姑娘在等待和思念情人,所以第二节听到山上的龙舌兰猛力摇曳时,以为是谁来了,又猜是从哪儿来的。接着是流血的走私犯来了,与姑娘父亲说话。姑娘父亲允许他上露台,走私犯在流血,姑娘父亲在流泪。“朋友,告诉我,她在哪里?/你那个苦辛的姑娘在哪里?”是走私犯在问,接下去“她等候过你多少次”几句,则是姑娘父亲在答。姑娘死在露台上的水池里(她可能对等不到情人感到绝望后跳进去,或凝视水池产生幻觉后掉进去)。宪警打门,来逮捕走私犯。上述解释,得到克里斯托弗·毛雷编的双语版《洛尔迦诗合集》附注的证实。大致梳理出全诗的脉络,将有助于明确下面要讨论的个别词语的真正含义。
戴译“影子裹住她的腰”,这里除了单音节词使句子更富于节奏感外,其词义也更准确。北岛译“缠在腰间”,意思变成影子像一个钱袋被系着似的(想想腰缠万贯)。在戴译那里,姑娘的腰是影子覆盖的对象,在北岛那里,影子是姑娘拿来缠在腰间的东西。换言之,戴译的影子是主,北岛译的影子是宾。英译一作the shadow at her waist,一作with the shadow at her waist,这个at字需要译者自己想出一个合适的动词,戴译更恰当。戴译“沁凉”优于北岛译“清凉”,“沁”除了更符合银子的凉意外,也更符合这位姑娘的眼睛(还有心)的凉意。“吉普赛”原是没必要计较的字眼,但不妨顺便指出,北岛书中不少译名是不规范的,例如上面引用的“安德(达)卢西亚”。
“繁星似的”四个字,逻辑上只算一个音步,“似的”可当作略音。如果结合视读,就更加明显。视读时,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繁星”,而把“似的”当作依附字,快速掠过。反过来,当我们视读“像繁星”时,“像”字是依附字,被快速掠过,焦点是“繁星”。戴译六个字,读起来更快,北岛译五个字,反而更慢。在北岛那里,“霜花”读起来费力,好像一字一顿似的,甚至使得后面原是轻音的“的”字,读起来也像重音。这是因为“霜花”两字读时是送气,读完已有些接不下去了,从而把“的”字拖长。在戴望舒那里,由于“繁星似的”是一个短语,需要一口气读下去,来到“霜花”时送气,刚好轻轻带过,虽然是一顿,但感觉像是少于一顿。戴译声音的紧凑感和意象的密集感,使得全句“繁星似的霜花”动中带静,而北岛译“霜花的繁星”不仅读起来平板,而且看起来呆板。据毛雷版注解,原文“estrellas de escarcha要么是指繁星似的霜花,要么是指霜花似的繁星”。戴译“树叶”,原文ramas是树枝。北岛译“砂纸似的树枝”,包括把“砂皮”改为“砂纸”,是他唯一一句令人信服的改译,但这并不表示戴译不成立。戴译被施蛰存编校及轻微润色过,但无论是戴译或施蛰存润色,“树叶”符合上下文含义,所以J.L.吉利英译企鹅版《洛尔迦诗选》亦译作树叶,毛雷版则译作大树枝。北岛可能是根据新方向版的《洛尔迦诗选》(唐纳德·艾伦编),那里译成“树枝”(译者亦是吉利,但经诗人斯蒂芬·史班德润色)。“山像野猫似的耸起了……”何等生动!可以想象比原文还出色。这已是直接的画面而不是文字了,分明是山像野猫弓起身子。在翻译中,这种例子是极其罕见的,在创作中也不常见,当代诗人多多、黑大春和台湾老诗人周梦蝶在这方面有较出色的表现。北岛的改译也是好句子,用在别处就会变成全诗的焦点,但在这里与戴译没得比。他的山是独立的,见山不见猫,而戴译是山与猫连成一体,且隐含原始的野性。
戴译“鞍辔”被北岛改为“马鞍”,乍看更简单和易读,英译也都是马鞍。但根据西英词典,montura解作“harness(马具、挽具);saddle(马鞍)”。可见戴译比英译更准确,两者都兼顾了,也更符合上下文,而“鞍辔”是《现代汉语词典》里也有的词。戴译“朋友,我是从喀勃拉港口/流血回来的”跨行使句子读起来更有伸缩感,且行数完全忠于原文,而北岛把两行合并成一行。戴译上行长、下行短,那感觉正好是从远方来到这里;北岛译的长句,感觉就像还在远方。戴译“可是我已经不再是我”,北岛把“已经不再”改为“已不再”,这原也是不必深究的,但不妨顺便指出,北岛一字之改,看似更简洁,实则忽略语气:在上下文里,戴译的意思是被动的,即“我多么希望不是这样”;北岛译的意思是主动的,即“这正是我希望的”。“黑玫瑰”,三音节词,一顿,意思是伤口或渗出伤口的血,“褐色玫瑰”两个双音节词连用,两顿,这种构词比同样是两顿但加了轻音“的”字的构词(褐色的/玫瑰)更平板。原文morenas,既解作黝黑,又解作褐色,所以英译一作dark roses,一作brown roses,各执一词。戴译“黑”,显然不是从颜色的本意着眼,而是从音节和视觉的效果着眼:“黑玫瑰”这意象,直接映入读者眼帘。戴译“腥气”,形容还在流的血,是贴切的,北岛译“腥臭”太浓。接着,是前面已出现过的露台,企鹅版译为阳台,可能不准确,原文barandas,毛雷版译为railings(栏干),并在注解里说,栏干是源自传统民谣“天上的栏干”。诗中的意思,应是(高处)那有栏干的地方,毛雷版注解也提到姑娘“从有露天平台的屋顶掉进或跳进贮水池”。从刚才对全诗含义的理解,阳台不可能有水池(据毛雷版,原文aljibe是盛雨水的贮水池)。从全诗发生在夜里,以及从中文角度看,露台多了一分神秘感。“月光照耀的露台”要远比“月光照耀下的阳台”好。“那儿可以听到海水的回声”中,“可以听到海”是戴译增添的,但增添(拉长)得恰如其分,好像海水铺开又卷回来。又得加分。北岛的改译,感觉就像一潭死水。值得注意的是,原文agua意思仅是水而已,戴望舒何以译成“海水”?关于这首诗,洛尔迦有一段自叙:“此诗是书中最神秘的诗之一,很多人认为它是要表达格拉纳达对大海的向往和一个听不到浪涛声的城市的苦恼……确实如此,但不仅止于此。”可见,戴望舒不是随便增添,而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北岛译“在屋顶上闪烁”,好像是自家屋顶上的小灯笼,而不像从露台上望去的万家灯火,而戴译正是万家灯火的感觉。这样,它们才像“千百个水晶的手鼓/在伤害黎明”,给黎明带来不安,预示稍后看见尸体和宪警打门。北岛译“苦胆薄荷”像一个专有名词,戴译准确。戴译“稀有的味道”没错,原文raro是稀有。仅从中文判断,北岛译“奇特”由于受到“品尝”的误译影响,这里就带有欣赏的意味,不符合上下文的含义,他至少也应该把英文strange taste译成“奇怪的味道”才是。这姑娘,怎么会是“苦涩”的呢。戴译肯定考虑过“苦涩”或“痛苦”之类的词,但都不够贴切。“苦辛”贴切但略嫌生硬,“苦涩”顺畅但极不贴切。戴译:“她等候过你多少次?/她还会等候你多少次?”北岛译两句一样:“她多少次等候你!/她多少次等候你!”后一句意思应是:“她还会等候你多少次?(要是她还活着,而你又不来!)”两个英译本里,都不是像北岛译那样完全相同,毛雷版是换一种说法,但意思一样。企鹅版较接近戴译:“How often she waited for you! How often she would wait for you!”戴译“冷的脸,黑的头发”不仅单音节词使冷和黑更突出,而且这是对话,更符合口语,也呼应前面“绿的风,绿的树枝”和“绿的肌肉,绿的头发”。北岛译“冰冷的脸,黑色的头发”,又是拿模式化的双音节词来套。
“一片冰雪似的月光/把她扶住在水上”,可以想象又能跟原文媲美。但难以想象这首诗曾经给青年北岛留下印象,因为若是他多读几遍,这句初读有点生硬的“把她扶住在水上”定会成为他后来记忆中最奇特的旋律之一才对。北岛在书中颇令人意外地谈到“中文是一种天生的诗歌语言,它游刃有余,举重若轻,特别适合诗歌翻译”,但他似乎看不到戴望舒这两行译诗正是发挥汉语的优势。英译一作An icicle of the moon,一作An icicle of moon。可解作冰柱似的月光,一柱冰冷的月光。毛雷版注释是“映在微波荡漾的水面上的月光”。戴译没错,北岛译也成立。关键是译者应离开字面,想象姑娘身体浮在荡漾着冰冷月光的水面上,微微摇晃,好像被那片月光轻托着。北岛译的两句,那意思和视觉效果就像冰柱是垂直在水面上似的。有押韵的句子用倒装,例如戴译,不仅可接受,而且会产生奇特的节奏,这在中外诗歌里非常普遍。但戴望舒并非仅仅考虑押韵,而可能是想避免像北岛那样把“在”字放在句首,给人产生垂直或站立的错觉。至少,他把这种错觉尽量减低了。哪怕戴译不忠于原文,但译得这么好,除非对全诗含义构成破坏,否则也应该加分。再次,北岛译“夜色亲密得/像一个小广场”,好像更简洁,但再次,戴译把那种亲密感,用“小小的”拉长了(再想想“小小的”与“亲密”的关系),又与后面句子的突然缩短(宪警打门)构成强烈对比。“醉醺醺的宪警”怎么抓人呢?喝醉就够了,也比较合理。北岛以为宪警是在街上无事生非,其实他们是带着任务的,他们是在喝酒时突然接到命令来逮捕走私犯。“正在打门”,没有别的任何一个字可替代“打”。北岛译成“正在敲门”,且说“有‘僧敲夜(?)下门’的效果,但更触目惊心,把冷酷现实带入梦中”。这不是梦,是现实。仅以常识判断,醉醺醺的宪警又怎会像客人或陌生人那样“敲”门呢?英译一作banging,一作pounding,戴译没错。如果原文是敲,戴译反而要加分。
最后应该指出:北岛在“宪警”后加上一个逗号,也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