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主义——从十六世纪的意大利到阿贝·巴德(Abbé Batteux)的著作《美的艺术归结为一个原则》(Les beaux arts reduits ā un měme principe)(1747),以同样的原则作为他们的出发点。艺术并非一概而论不加区别地复写自然,而是复写“美的自然”。但是,若摹仿是艺术的真正目的,则任何这种“美的自然”的概念本身就大有疑问。因为我们何以能使我们的模特儿变得更美却又不改变它的外形呢?我们何以能胜过了实在的事物却又不违犯真实法则呢?依此理论,诗和艺术一般来说绝不可能只是令人愉快的虚构。
各不同美学流派之间的全部争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一点。所有这些学派都不得不承认的是:艺术是一个独立的“话语的宇宙”(universe of discourse)。甚至连那些想要把艺术限定为一种纯摹仿功能的严格的写实主义的最极端的捍卫者们也总是不得不为艺术想象的独特力量留出余地。但是不同学派在对这种力量的评价上就大为不同了。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理论不鼓励想象力的自由运用。从他们的观点来看,艺术家的想象力是伟大的但也是相当可疑的才能。布瓦罗本人并不否认,从心理学上讲,想象力的天资对于每一个真正的诗人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布瓦罗看来,〕如果诗人沉溺于单纯地发挥这种天然的冲动和本能的力量,他就绝不可能成为完美的诗人。诗人的想象力必须受理性的指引和控制,并且服从理性的规则。甚至在偏离自然的规则时诗人也必须遵守理性的规则,这些规则把他限定在可然性(the probable)的领域。法国古典主义以纯粹客观的条件来规定这个领域。空间和时间的戏剧统一成了可以用长度标准或时钟来测量的物理事实。[①]
然而,这种诗的概念与其说是对艺术创造过程的真正说明还不如说是对它的限制约束。颇为奇怪的是,十九世纪的伟大现实主义作家们在这方面要比他们的浪漫派前辈们更为敏锐地洞见到了艺术的过程。他们力主一种激进而毫不妥协的自然主义;但是恰恰正是这种自然主义使他们得到了关于艺术形式的更深刻的见解。他们否认唯心主义流派的“纯粹形式”而专注于事物的内容方面。靠着这种绝对的专注,他们得以克服了在诗的领域和平凡的领域之间的传统的二元论。在现实主义作家们看来,一件艺术作品的性质,并不依赖于它的题材的伟大或渺小。没有任何题材不能被艺术的构成能力所渗透。艺术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能使我们看见平凡事物的真面目。巴尔扎克埋头于“人间喜剧”的各种最微不足道的细节;福楼拜则对最平庸的性格条缕细析。在左拉的一些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一个火车头,一个百货商店,或一个煤矿的结构的细致入微的描写。没有任何技术上的细节(不管是多么微不足道)会在这种叙述中被省略掉。然而,只要浏览一下所有这些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就不难看到极大的想象力,它绝不低于浪漫派作家们的想象力。这种力量没有被公开承认乃是自然主义艺术理论的严重弊端。他们在力图驳斥浪漫派的先验诗歌论时,回复到了艺术是对自然的摹仿这个老定义中去了。这样他们就没有抓住关键之点,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艺术的符号特性。似乎承认了这样一种艺术的典型特征,那么也就不能逃脱形而上学的浪漫主义理论。艺术确实是符号体系,但是艺术的符号体系必须以内在的而不是超验的意义来理解。按照谢林的说法,美是“有限地呈现出来的无限”。然而,艺术的真正主题既不是谢林的形而上学的无限,也不是黑格尔的绝对。我们应当从感性经验本身的某些基本的结构要素中去寻找,在线条、布局,在建筑的、音乐的形式中去寻找。可以说,这些要素是无所不在的。它们显露无遗,毫无任何神秘之处:看得见、听得见,摸得着。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歌德毫不犹豫地说,艺术并不打算揭示事物的奥秘之处,而仅仅只停留在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这个表面并不是直接的感知的东西。当我们在大艺术家的作品中发现它以前,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它。然而,这种发现并不局限于某一特殊的领域。就人类语言可以表达所有从最低级到最高级的事物而言,艺术可以包含并渗入人类经验的全部领域。在物理世界或道德世界中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自然事物或人的行动,就其本性和本质而言会被排除在艺术领域之外,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抵抗艺术的构成性和创造性过程。培根在《新工具》中说:“凡是值得存在的东西,也就值得被认识”(Quicquid essentia dignum est id etiam scientia dignum est)。[①]这句名言就象适用于科学一样地适用于艺术。
另一种不同的类型是那些希望借着把艺术归结为游戏的功能而来阐明艺术本质的理论。对这些理论人们不可能批评它们忽视或低估了人的自由活动性。游戏是一种能动的功能,它并不局限于经验材料的界线内。另一方面,我们在游戏中所发现的快感是完全无偏见的。因此在游戏活动中,似乎不缺乏艺术品的任何特殊性质和条件。大多数艺术的游戏说的倡导者们确实都已向我们保证,他们在这两种功能之间完全不能找出任何区别。[①]他们断言,没有任何一个艺术的特征不能适用于自欺的游戏(games of illusion),而在艺术中也能发现这种游戏的所有特征。但是,可以为这种论点提出来的所有论据都是全然否定的。从心理学上讲,游戏与艺术彼此极为相似。它们都是非功利的,不与任何实际目的相关。在游戏中就象在艺术中一样,我们抛开我们直接的实际需要,以便给我们的世界以一种新的样态。但是,这种相似性并不足以证明真正的同一性。艺术想象始终与我们的游戏活动所具有的那一类想象有着泾渭分明的区别。在游戏中,我们必须与模拟的形象打交道,它们可能会如此栩栩如生以至被误以为是实在的事物。把艺术定义为只是这种模拟的形象的总和,那是用一个非常贫乏的概念来指示艺术的特性和任务。我们所说的“审美的幻相”(aes-thetic semblance)与我们在自欺的游戏中所经历到的现象并不是一回事。游戏所给予我们的是虚幻的形象;艺术给予我们的则是一种新类型的真实——这种真实不是经验事物的真实,而是纯形式的真实。
企图根据从人类经验的无秩序无统一的领域——催眠状态、梦幻状态、迷醉状态——中抽取得来的相似性来解释艺术的所有美学理论,都没有抓住主要之点。一个伟大的抒情诗人有力量使得我们最为朦胧的情感具有确定的形态,这之所以可能,仅仅是由于他的作品虽然是在处理一个表面上看来不合理性的无法表达的题材,但是却具有着条理分明的安排和清楚有力的表达。甚至在最狂放不羁的艺术创造之中,我们也决不会看到“令人陶醉的幻想的混乱状态”、“人类本性的原始混沌”。浪漫主义作家们所提出的这种艺术定义,是一种语词矛盾的说法。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有一个直观的结构,而这就意味着一种理性的品格。每一个别的成分都必须被看成是一个综合整体的组成部分。如果在一首抒情诗中,我们改变了其中的一个语词、一个重音或一个韵脚,那我们就有破坏这首诗的韵味和魅力的危险。艺术并不受事物或事件的理性之束缚,它可以违反被古典美学家们宣称为是艺术的合法规则的所有那些或然律(laws of probability)。它可以给予我们最稀奇古怪荒诞不经的幻象,然而却保持着它自己的理性——形式的理性。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歌德的一句初看起来是悖理的格言:“艺术是第二自然,也是神秘的东西,但却更好理解,因为它本产生于理智。”[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