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我上大学以前就看过,但真正开始研究,得感谢先师杨周翰先生的教诲。他给我们研究生讲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宗教纷争、英译《圣经》和钦定本是重头戏,外教也跟着一块儿听。我交了一篇论文,探讨散文名家勃朗(Sir Thomas Browne, 1605-1682)的拉丁文“书袋子”(用事用典)和曲折隐晦的所谓“巴罗克”风格。杨先生写了很长的评语,颇为嘉许,并让我上他家里谈话,送我两本他的译作,维吉尔史诗和奥维德《变形记》,勉励用功。我出国后,译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的时候,他又多次赐信指教。说到译经,我第一个要感激杨先生。
然后原文用了这么一个短语:wayehi-ken。字对字地译成英语,便是钦定本的:and it was so:果然(如此)。
这短语在《创世记》第一章重复了七次,每次都紧接着上帝的“创世之言”(“上帝说” + 直接引语)。数字“七”在《圣经》里常象征完满、神圣、大力,而上帝以“言”(dabar,希腊语:logos,英语:word)创世的完满无缺,正是这短语的含义和重复的力量所在。怎么译?三种较为流行的旧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