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达《奥林匹亚颂》第四首
Hermes 编译
最强大的驭者,乘闪电之足不知疲倦地飞驰——
宙斯呵:你那循环不息的时季,
引领我前去见证
缔造至高无上之功绩的壮阔力量,
凭借诗歌和纷杂的竖琴之音。
高贵的人将起身迎接美好的消息——
报道友人的好运气。
克洛诺斯之子呵,百首巨兽提丰的鼓风炉[①]——
埃特纳的神主呵,
以美惠女神之名
接受这首颂诗吧,歌唱奥林匹亚的胜利——
久经等待从源自勇气的壮阔力量中迸发出来的光明。
为此普骚米斯的车轮辚辚驶来——
前额受着庇萨的橄榄树的荫蔽,[②]
他返回故乡,为喀玛利纳带来荣誉。
愿神从此对他的祷告多加悦纳;我要对他加以颂扬。
他热衷于驯养马匹,
怀着喜悦,殷勤款待他的朋友;
他的脸,意向清晰了然,朝着和平;他也热爱城邦。
我不会让我的说辞沉浸在谎言里;
行动是对我们每个人的考验。
克吕墨诺斯之子就是这般
逃过利姆诺斯岛妇女之手,
免除了不名誉对他的中伤。
当他穿着青铜铠甲赢得赛跑
到希普西匹勒身边接受花冠,[③]他说:
“这就是飞奔起来的我。
我的双手像我的心一样好使。
很多时候,甚至在青年的春季,
灰白的华发就爬到他们的头上。”
--------------------------------------------------------------------------------
[①] 宙斯打败百头怪兽提丰后,将其压在埃特纳火山之下,所以称埃特纳火山为提丰的鼓风炉。
[②] 赢得胜利的普骚米斯戴着橄榄花冠。
[③] 克吕墨斯之子指埃吉诺斯,利姆诺斯岛的妇女嘲笑他的白发。在希普西匹勒为纪念其父亲而举行的葬礼竞赛上,埃吉诺斯参加了武装赛跑(这种赛跑要求参赛者全副武装)并赢得胜利,因此有力地回击了对他的嘲笑。
【导读】
奥林匹克赛会是古希腊四大赛会之一,每四年举行一次,旨在纪念宙斯,奖品是一顶橄榄花冠。
喀玛利纳是叙拉古人于公元前599年建立的,比叙拉古本身晚了135年。在一场叛乱中叙拉古人毁了它,后来由希波克拉忒斯重建。盖伦又再次剥夺了它的居民,后由盖拉人再次重建,时值第79届奥运会(公元前461年)。
关于普骚米斯,除了品达在这首和第五首颂歌中告诉我们的,我们完全一无所知。这两首颂歌都涉及同一场骡车竞赛的胜利。布克将普骚米斯的胜利定在第82届奥运会(公元前452年),并且认为这位胜利者在驷马车赛和单马赛中落败。因此骡车赛的胜利是一种安慰,而诗中似乎有某种失望的调子。
布克认为这首颂歌是在奥林匹亚唱的;利奥波德·施米特则认为是在喀玛利纳。第二个看法似乎可能性更大。第四首颂歌是在节庆的队列中唱的,也许就在获胜的当晚,朋友们簇拥着胜利者,在月下唱着颂歌前往宙斯祭坛酬祭神明;真实性仍有争议的第五首是在宴会上唱的。
这首短诗的要旨是:最后的考验才是真的考验。成功也许姗姗来迟,但它一旦来临,就尽显人的本色。宙斯的雷车是一辆不知疲倦的车子。他的时季女神在领人们看见崇高的竞赛之前就循环不息,这又有什么关系?幸运的曙光初现,于是立刻迎来庆祝。光明来得很迟,但这是从一个急于为喀玛利纳带去荣光的人的车子上放射出来的光。我们也许会祈祷,“神呵,达成他的其他愿望。”我们也许会赞扬这个人——自由、好客、心地纯洁,爱好和平,热爱祖国。没有什么错缪玷污对他这高贵生活的记录。最后的考验是对凡人的检验。
因此,通过考验,埃吉诺斯,克吕墨诺斯之子,参加阿尔戈号远征的英雄之一,免受利姆诺斯岛妇女的奚落。先前虽然失败了,这次他却赢得武装赛跑的胜利,并且去领取桂冠的时候对女王希普西匹勒说:“这就是飞奔起来的我。我的手和心与我的脚完全匹配。这赛跑是为青年而设的,但我却比我看起来要年青。灰白的头发常常提前爬到青年的头上。最后的考验是对凡人的检验。”
普骚米斯具有每种美德,惟独缺少成功;如今这也添上了。因此埃吉诺斯是一个有力量、有勇气的人;现在他展现了他的速度。
诗中混合格律的使用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效果。不时会出现延长,结果是一种半是埋怨、半是嘲笑的调子。欢快的埃奥利亚调得到悲怆的吕底亚调的调节。毕竟,普骚米斯只是一半满意,他的敌人并没有被完全挫败。
颂歌的三节恰如其分地分为祈祷、赞美和故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