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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灵魂
读莱•亨特的散文,幽默清澹,有点雅舍杂文的味道。将最日常的生活细节写的意趣非常,让你的唇边的笑一波一波荡漾下去,连同旧时的回忆联翩。这里并非英式生活的优雅和一丝不苟,它朴素而温情,这大抵来自作者的性格。据说亨特因为文讥讽摄政王——后来的乔治四世——而困于囹圄,然而他毫无悲伤怨意,牢壁作画,牢外种花,编刊读书,结交朋友,视牢狱为无物。这副脾气,皇帝怕要捶胸顿足的。
看他一本正经的描述寒晨早起这件事,不由会心一笑,再笑。谁不曾赖过床,谁不了解争取在温暖的被窝再舒缓分秒的美妙,谁没有过皮肤不小心暴露到冰凉部位时候的不幸心情?诗人可以有一百句的理由不起床,热水还没有烧好,再听会鸟叫吧,风现在在吹着什么呢,待会要不要去湖边掩卷而卧,昨晚的梦境里似乎有俄耳甫斯捧着竖琴……这些都是早起之前的曲折,这曲折不小心就通到极深极幽的非现实去了。无论如何,早起都是不容易的。“只有机械人在起床时才毫不费力”,想象他在屋子里说这句话时的自得和慵懒,穿着熨好的亚麻衬衣,脸盆里的热水飘散出阵阵的白雾,怕是仆人反复烧了几回的吧
再随着他看男孩子们的童年,渴望威风神气,动不动拔剑出鞘——只是旧商店买来的镴制的玩具宝剑。枪没有剑的“真实性”。剑客有侠气,有一种大义凛然,而持枪则缺少某种历史感,也不够潇洒。男孩似乎天生对力量有种急迫的宣示,无论言语气势还是行动,都有一种“英雄气概”的需要。小时候和弟弟玩耍,在沙堆里拿青黑色的瓦围起城墙,我坐镇城楼,任你兵临城下而不惧,一声喝下,两个人咿咿呀呀,脚下的城墙顷刻坍塌,我和弟弟则相视大笑,夕阳下的风里,还有槐花在颤栗;也曾在老房子前的空地上比武过招,枝条为剑,石子为暗器,彼此也商定,点到即止,然后便是群魔乱舞般的挥动枝条或奶奶灶前用来烧火的干柴。
女孩的童年会有雏菊、糖果、洋娃娃。“小姑娘做母亲的本能使她们在接触这些东西时倍感亲切”,噫,就像我那巧手的秋妹妹。小时候去外婆家那边,去看她时,就看到她在深黯的屋子的窗前缝一些小衣服、手帕、娃娃,窗前的光衬的她离我如此遥远,我们又如此沉默。长大了些,她戴自己织的围巾,自己缝小动物系在包上。与她相比,我就是男孩子。不超过眉毛的短发,长裤运动鞋,在乡间奔跑。记忆里的行动是片刻的喧闹加无穷无尽的孤独身影。这是不是,那种“能经受一切灾难的矫健之美”?
亨特讲到童年时候点心铺的食物,孩子们会先吃掉馅饼的边缘才舍得吃中间的果酱,就像你会先吃掉三色冰淇淋的其他两个口味,留下咖啡味道的慢慢舔。居然还有一种叫做“第十二夜”的蛋糕,像“覆盖着白雪的泥土块”。味道应该也像第十二夜的故事情节一样丰富、引人入胜吧。美好的味道会带来美好的心情,让你在很久之后的某个夜里,慢慢怀念,或者等你老去,弓腰坐在藤椅上,披着毯子,和某个孩子说,——啊,那个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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