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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曲好唱口难开啊!——别尔采夫点起雪茄,深吸一口,眼望天花板,慢慢吐出烟雾——《哈姆雷特》很复杂,你让我随便谈,从哪里谈起呢?你手里拿的是《庄子》,要不,就从《庄子》说开去,让舌头牵着思绪散步,谈到哪里算哪里吧。
庄子的骷髅
整本《庄子》,都在唱孔子的对台戏。季路问孔子对死的看法,孔子回答得很干脆:“未知生,焉知死。”其实是没有回答。《论语》又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见对死这个问题,孔子一直在回避,或者说存而不论,考虑得不多。所以仁,义,礼,智,信,追求的都是现世的作为。庄子则说:“死生命也,其有旦夜之常,天也。”是说死并不神秘,和生一样,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并不讳谈。庄子讲求齐同生死,不悦生,不恶死,以至超越死生,达到真正的精神自由。
庄子对死的态度是霍达的,甚至到了变态的地步。妻子死了,还要鼓盆而歌,似乎这样才“通乎命”。难怪惠施批评他说:“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
还是关于死的,你应该记得庄子与髑髅对话的那一段寓言吧?是啊,和哈姆雷特手捧骷髅独白的那场戏太像了,场景像,都是人和骷髅,讨论的内容也像,都是生死问题。那么,就把它作为契合点好了。
庄子到楚国去,在路边看见一只骷髅,用马鞭敲敲它,轻佻地说:“骷髅先生,你是怎么死的呀?是贪生背理以至于死的,还是国破家亡,遭了斧钺的砍杀,而死于战乱?或者,你是终其天年自然死亡的吗?”说完拿骷髅当枕头,垫在脑袋下睡觉。梦中骷髅对他说:“你刚才说的,都是人生的累患,人死了,这些累患也就消失了。人死了,上面没有君主逼迫身心,下面没有臣子昏乱耳目,四季的冷冻热晒也与他无干,从容自得与天地共久长,其快乐,真是国王也不能胜过的。”庄子不相信,说:“我让死神恢复你的形体,还你骨肉肌肤,把你送回到父母妻子朋友故乡那里,你愿意吗?”骷髅呢,眉目间露出忧愁的样子,说:“开玩笑!我怎么舍得抛弃国王般的快乐而回复到人间的劳苦呢?”
生而不循其道,就会有许多累患,这样生好吗?死可以摆脱这些累患,这样死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悦生而恶死呢?
嘲讽骷髅,反被骷髅嘲讽,快无地自容了,骷髅的见识已达到“至人”的高度。为了“道”,把自己放在寓言中受窘,是庄子很爱干的事。莫非天才都有自嘲癖?打住!谈谈另一位天才和他的骷髅吧。
哈姆雷特的骷髅
《哈姆雷特》是戏剧,不是哲学,尽管有对于生死问题深刻的思考,也还是戏剧。我无意把它当成哲学来谈论。但第五幕第一场,哈姆雷特与骷髅那一段,以及两个掘墓人对话那一段,的确有极浓的哲学味,几乎就是一篇哲学寓言,我甚至觉得,即使把它塞到庄子的《大宗师》或《至乐》里去,也不会有任何不谐调之处。
很独特的一场戏!舞台被高度抽象化,并且被统一在死的氛围中:墓地,两个掘墓者,几个骷髅,掘墓者关于自杀和葬礼的对话。单调而没有生气的场景也在暗示死。再看看掘墓人甲出的那则谜语:什么人造的东西比石匠,船匠,或木匠造得更坚固?掘墓人乙答是造绞架的,因为一千个人用过绞架,绞架还照样坚固。甲说不对,是掘墓的,因为他们造的东西可以住到世界末日。不管怎么说吧,谈的都是死,好像他们只知道死,不知道还有生这回事似的。所以哈姆雷特说他们没心肝。在这场戏里,一切舞台因素都指向死,似乎想给我们一个印象——死是坚固的,永恒的。知道所罗门怎么形容对爱情的忠贞吗?——“爱情如死之坚强(《圣经.雅歌》)”!你见过这么厉害的比喻吗?
给我的另一个感觉是静,出奇的静,我似乎听到了掘墓者的铁锹碰在石头上的声音。前四幕躁动不安,像奔马,像暴雨,像狂浪,到这里一切都安静下来,好像《圣经.启示录》中的第七印被揭开了:“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天上寂静约有二刻。”这是末日审判的号角吹响前短暂的寂静。
舞台上一片死寂。要不是掘墓者不时从地下扔上来一两个骷髅,真好像人世间一切罪恶、一切虚空都未曾发生过。哈姆雷特由何瑞修陪着,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审判者,无声地出现在舞台上。他蹲在还没有挖好的新坟旁,欣赏地看着掘墓者无忧无虑地工作。他拾起一只骷髅,捧到和脸一样高,和它对视,像是观赏镜子中的自己。
“这一个骷髅本来有一个舌头,从前也会唱歌哩(卞之琳先生的译文,以下引文如不作说明即同此)......现在好,是蛆虫夫人的宝贝了,下巴颏也脱掉了,叫一把掘坟人的铁锹儿敲过来打过去。好一场翻身呀,叫我们有眼睛的看起来真是好看。花了那么多本钱培养了这些枯骨无非是为了叫人家拿来当木头抛着玩吗?想起来我好不伤心呀。”
“又是一个。这不会是一个讼师的骷髅吗?他搬弄定义,他穿凿字眼,他颠倒是非,他歪曲法令,他使用诡计,干出来的种种勾当,现在可都到哪儿去了?他为什么容忍这个撒野的家伙用一把肮脏的铁铲把他的脑壳乱打一气,倒不去告他一状,说他犯殴打罪呢?”
“这家伙生前也许是一个收罗地皮的大主顾,只管挖空心思,要他的条文,搞他的甘结,敲他的罚金,抓他的双重保证,追他的赔偿。现在这就是他罚出来的好结果吗,赔出来的好收梢吗,叫他大好的脑袋里面装满了大好的粪土?他的保证人,哪怕是双重的四重的,再不能保证他收买来的地皮,顶多保上他一对契约那么大小的一点地方了吗?这么一小只匣子可装不下他那么一大堆地产的文契呢;地产的所有人就不能再有点周转的余地了吗?”
“可怜的(弄臣)约立克!......你的挖苦呢?你的调皮呢?你的蹦蹦跳跳呢?你的哼哼唧唧呢?你逗得哄堂大笑的滑稽劲儿呢?你没有留下一点儿玩笑来嘲笑你现在做的这种鬼脸吗?你把下巴颏都笑掉了,狼狈到尽张嘴,合不上来了吗?现在你给我到小姐的闺房里去,对她说,随她把脂粉涂到寸把厚,她结果还是会变成这一副尊荣,让她笑一笑吧。”
啊,多么刻毒的讥笑,多么残忍的判词!只有死过的人,站在死的境地,才能这样毫无畏惧、毫不留情地审判生。可惜《哈姆雷特》不是传奇剧,否则,骷髅也会像《庄子》中的同类,陪哈姆雷特一同开口讥笑的。
由此可见,哈姆雷特的生死观和庄子不同。庄子是“安之若命”,生死都不去强求,要“死生无变于己”,对生和死抱同样的态度。说“不悦生,不恶死”,反过来,也不会悦死恶生。哈姆雷特对生则是绝望的,同时对死也极其悲观。只有蛆虫才活得自在,它们是“筵席上唯一的君王”,是可以笑到最后的。胖国王?不过是它们的一道菜!生如此,那么死后又如何呢?一个连灵魂是否存在都怀疑的人,考虑死有意义吗?——虚空的虚空,人类没有半点希望。哈姆雷特如是说。人类不能自救,他也不相信来自上天的拯救。
“时代整个儿脱节了。”
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放在一个动荡、背逆的时代。这也是莎士比亚自己所处的时代。这个时代是以信念的变迁为特征的。在这个时代,基督信仰正逐渐被背弃,以人本主义为前提的理性还没有树立起来。这是一个信念上青黄不接的时代。时代如此,人亦如此,哈姆雷特就是这个时代的缩影。脱节的人,处身脱节的时代,基督徒内心的平安已离他远去,同时,他又不能像现代人这样,试图用物质代替灵魂,用科学代替信仰,用麻木代替快乐。这大概就是哈姆雷特悲剧的根源。
像喊口号,我是不是太严肃了?还是随便一点吧。先说时代。
“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啊,真糟,天生我偏要我把它重新整好!”
乱伦和杀兄,是两个被上帝咒诅的古老罪恶,偏偏发生在哈姆雷特最亲近的人身上。从这身边的罪恶出发,哈姆雷特开始审视整个丹麦,就好像他以前从没想过丹麦还有罪恶似的。结果,丹麦是个“荒废的花园,一天天零落;生性芜秽的蔓草全把它占据了。”“世道如此,要找个老实人,一万个人当中好容易才挑得出那么一个。”人们早已不把信仰当一回事,“婚约变成了赌鬼的誓言”,祷告成了自欺欺人的谎话,罪恶在人的麻木中滋生。
他的母亲,原本是一个信徒,现在干起乱伦的事来竟毫无羞耻,丈夫死了还不到两个月,就“轻捷地钻进了乱伦的衾被”。这是哈姆雷特最不能接受的。人的负罪感哪里去了?就是“无知的畜生也还会哀痛得久一点呢!”
“嗳,这又不信、又悖逆的世代啊,我在你们这里要到几时呢?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耶稣如此评价他的时代。哈姆雷特时代的丹麦也一样。
再来说个人。
哈姆雷特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读书。该大学是当时北欧人文主义的中心,因为与马丁.路德和宗教改革关系密切而享有盛名。应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文主义学者。他怀疑人死后有灵魂,因此他不可能还是一个基督徒。他相信理性的力量,歌颂人的智慧和尊严,原准备回国后大干一场。回国以后,他发现他的理想和现实世界是那样不谐调,他被重重包围在罪中。他发现,理性不仅解决不了别人的罪恶,连自己的恶也不能消除。他对莪菲丽亚说:“我非常骄傲,有仇必报,野心勃勃;随时都在转的大逆不道的念头,多得叫我的头脑都装它们不下,叫我的想像力都想不尽它们的形形色色,叫我找不到时间来把它们一一实行哩。像我这种家伙,乱爬在天地之间,有什么事好做呢?我们都是十足的流氓;一个也不要相信我们。”
既然理性不能改变人的罪性,那么自己就不能假扮正义者来审判罪。他宁愿有来自上天的拯救和责罚,所以他要求别人祁祷悔罪,并为自己祷告;他想把仇人杀死在罪中,不给他任何忏悔的机会。但是我看不到他自己的恒久忍耐。他不可能再做纯粹的基督徒了。信仰和理性都不能完成他复仇的使命。他只能不断地用环境来刺激自己,努力恢复人原始的残忍本性。当他在盛怒之下误杀了波乐纽斯之后,他的嗜血的本性终于被激发出来,他发现杀人也和说谎一样容易,杀人之后,人心完全可以是平安的,他不再为杀人而痛苦,而犹豫。就像一只家养的野兽,一但学会捕食活物,就变得凶猛起来。他像狮子一样撕裂了两个出卖他的朋友。最后,他以这样的方式报了仇。但作为自己歌颂的那样的一个“人”,他是彻底毁灭了。
这就是哈姆雷特的悲剧。
好了,雪茄抽完了,我也说完了。从《庄子》开始,到生死观,到基督信仰,最后归于人性结束,不知道你有没有领会。我累了。——对啦,我要的沙丁鱼罐头你什么时候给我买?
[ 本帖最后由 seadog 于 2007-4-7 10:41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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