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泰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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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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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31 14:38 | 只看该作者
  《维吉尔篇》


  我这个人对文字非常敏感,我会对某些字眼非常喜欢,恰恰就是因为这个习惯让我喜欢上维吉尔。是的,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是在一篇介绍但丁及其《神曲》的文章中见到的。第一次看到,就产生了一种崇敬之情,也许是文章中说他乃是古罗马诗圣,但我更相信自己对他存有一种很自然的爱戴,并不是因为他是维吉尔,而喜欢他,而崇敬他。

  我这篇文章仅仅因为自身有兴趣而写下的,所以我不把它看作是一个介绍诗人的或诗作的文章。所以我并不会在这里叙述他的国家啦,他的生平如何啦,只是写写自己对他的某些看法而已。话说回来,维吉尔给我的印象就是"哇,一个最神圣的诗人",我还没看过他的诗作,甚至连他诗作的名字都记不得,他就在我心目中存在了如此高的地位了不是没有原因的(当然我不是奉承他!)。那是因为他的照片,一身白袍(或是牛奶色也说不定,因为书籍看到的没有色彩,无法断定。),举起一手,头戴叶片编织的桂冠,那印象太深了,我一向觉得诗人就是要潇洒,气势非常逼人的,但又让人感觉他那么温和。总得来说,维吉尔在我心目中就是完美的诗人形象了。

  近期来到芦笛外国文学论坛,看到大家努力用心翻译的《牧歌》,非常感谢。我们可以从《牧歌》10首诗里看到有些文字是非常普通的,这或许是我的眼光,但在朗读的时候,我还是非常愉快,尤其是唱歌比赛的——我无法确定《牧歌》是否用押韵手法——隐隐约约还能感觉到原文押韵时的美妙之处。要是听到维吉尔亲口朗诵,那是什么情景啊,那不就是如同古希腊人民围在荷马听着歌吟了吗?

  《农园诗》明显要比《牧歌》来得精致。在谈我对《农事诗》的看法时,我想额外补充一些琐碎的资料。维吉尔他创作诗歌,用时非常久。看看《牧歌》在公元前43年到公元前37年,10篇诗歌,竟然花了7年时间才完成;《农事诗》4卷——公元前37年至公元前29年——花了9年时间!其代表作《埃涅阿斯纪》更不用说了。提出这些是为了证明维吉尔本人肯定是非常注重诗歌的,我可以想象他爱诗歌犹如爱自己,甚至超过。诗歌本身可以带出的欢乐往往是无法估计的,维吉尔正是沉浸在这种欢乐,所以他自然会爱诗歌,自然会爱能给于他(也给众人)欢乐的东西。

  那么,一个那么爱诗歌的人——我真的不断地尝试去想着维吉尔对诗歌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在我看来,他不是为了名利,他就是非常单纯的那种,纯洁如野花般的诗人,对什么事物(我是指石头等)都是爱戴的。我跟你打赌,这绝对是正确的,要不然他无法写出《牧歌》和《农事诗》那么纯朴的诗句的。——加上自身的诗才,我们就不难想象他会成为诗人中的诗人了。
  
  如果现在你将《牧歌》和《农事诗》摆放在我面前,并且说只能选一本,那么我肯定选《农事诗》,而且是毫不犹豫的。因为我很少接触那些将自然,田园,果实,蜜蜂描述得淋漓尽致的诗句,所以我会特别想要。显然,我并不是以大家的想法来看,但是如果现在要你选呢?你会选《牧歌》还是《农事诗》呢?我是相信我的选择会引起大家的共鸣的。但这里并不是说《牧歌》不好,而是《农事诗》有更突出的吸引力,吸引着我们。

  我说过了,这里写的并不是让你们觉得那么值得看的,仅只是个爱好诗歌的人,谈谈一些意见,这些意见可想而知是不深邃的,也没经过太过深层剖析出来的。以上所说正见证着笔者是如此无知,以及浪费时间。所以我决定放弃谈论有关《埃涅阿斯纪》,因为我着实没空看,也不对叙事诗太感兴趣。接下来的呢,只是一些更琐碎的,但对于一个想要了解这位曼图安诗人的朋友来说,不知能否帮上忙呢?我之前已经论述过维吉尔是个非常温和,非常热爱大自然的人了,所以他的性格也相应的是柔软形的,不具有荷马那种挥挥洒洒,大手笔地写着马蹄英雄事迹的豪气万千的气势,反而是很安静那种,但求与世隔绝,和贺拉斯等友人一起吟诵诗篇这样的,安闲地看着牧童赶羊群的。他对女性自然也是非常尊重的,就如他所说的:
  
面对一位女性的时候,像面对一位伟大的母亲。

  需要了解他实在太难了,因为时代太久远了,也许我所说的(应该是幻想而来的),他的性格不是如此,谁又能否定呢?但是我们基本上从他那么纯洁的诗篇看来,也应该设想到作者本身也一样是众人所说的高尚的,这点受到怀疑的程度微乎其微。因为有两位大诗人对他万分崇敬,那就是《神曲》的作者与英国诗人丁尼生了,我们可以从这两位的诗篇知道这一点。前者将维吉尔当作理性的化身,后者则称赞维吉尔"人所能讲述最壮丽的语言"。他会如此有魅力,除了诗句的优美,韵律,描述尽致等等,我有时候也会察觉到他的诗是否存在着神秘主义呢?而这神秘主义让他的诗篇增添了更上一层的魅力,我请求大家原谅我提出这个观点,因为我偶然看到出自他口中的这句:

  他只在近处徘徊,从不走远。

  这我不懂是不是诗句,但在我看来,总觉得带着神秘色彩。所以我才说出刚才那段话的。维吉尔在古罗马里被看作为圣人甚至是魔术师,有可能是因为他的作品也隐约带着一些神秘感的诗句所导致的吗?《牧歌》第4篇,描述有一小孩刚刚诞生,而这将是新的黄金时代的开始。这篇在我看来也带着神秘色彩,似乎幻想的,似乎预言般的,但又好像会发生似的。这些不就改变了印象中的维吉尔的诗歌了吗?因为他的诗歌是纯朴、田园描述、歌功颂德的。基于我天性太差,所以这点就在此打住了。无论如何,维吉尔的诗歌被往后的诗人们倍受爱戴,无论哪个时代的人,都爱着他的诗篇。蒙田告诉大家,他最喜欢维吉尔的《农事诗》。还有很多诗人也一样将他推崇至“最敬爱的诗人”,这是毫无疑问的。

  同志们,现在还不须花费你们1分钟的时间,这篇文章就可以看完了。在结尾处,我简短地再说一说有关维吉尔的东西。维吉尔虽然是诗人中的诗人,但他的名声没有荷马大,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的。照那些略懂文学的人的话是这样的:我知道《伊利亚德》和《奥德赛》,但不知道《埃涅阿斯纪》。但这无关紧要,只要我们的心中存在着那个会撩起我们心湖并随之波动的诗句,那被触动的灵魂会隐约看见不远处正站着维吉尔,他的白袍轻轻飘着。
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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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6:01 |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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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 13: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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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小弟不才,自认这些文章仅像小学生写的文章罢了。
何以您如此支持,该不会是暗中取笑吧?
咱要是真的有本事,咱是不会谦虚的;但是相反呢,我则完全要谦虚。
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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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4 15: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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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断不相信小学生能写出如泰比斯这样的文章。您过谦了!
虽说这些文章并不是 重的不行,但难能可贵的是这些是你自己的东西,我决没取笑的意思。更何况我是心直口快的人,即使想取笑,你不用“暗中”吧?
关于谦虚,我不用再说了……

这是我在这个帖子中的最后一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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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4:26 | 只看该作者
哎哟,只是和朋友您开玩笑,千万别认为我认为你在取笑我哦。
总之,这个别误会就好了,关于回不回帖,没关系。
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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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7 00:02 | 只看该作者
  莎士比亚篇



  16世纪,有两位英国人在谈天,头一个说:伙计,您看我们英国以后会出现个什么惊人的文学家吗?另一个回答说:那是当然的,我们英国会出现一个撼动大不列颠的诗人呢!一个世纪之后,英国一场举世闻名的诗剧上演,叫作《哈姆莱特》,他的作者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的威廉·莎士比亚。

  他是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最伟大的诗人,他的名字叫做莎士比亚。他不帅,还算得上丑呢。但他的睿智,幽默,刻画人性的天才,古往今来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匹敌。同时他也非常出名,在全世界中的知名度也是最高的。他28岁才显露天分,52岁就和我们说再见。但是他遗留下来的37部戏剧(我看了近10部),154首14行诗,还有其他的诗歌,足以让他永垂不朽。像本·琼森说的:他不属于一个年代,而是所有的世纪。他是时代的灵魂。

  从他的戏剧来看,毫无疑问悲剧是最出色的,德国剧作家席勒喜欢他的《奥赛罗》(我不喜欢),还有《李尔王》、《麦克白》(歌德最喜欢《麦克白》)(这两部就喜欢),也是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文学家喜爱而且不断钻研它们的浩瀚智慧,深邃的哲理。当然《哈姆莱特》(最喜欢这部)是莎士比亚4大悲剧艺术成分最高的一部。将丹麦王子的矛盾心情刻画得惟肖惟妙,并且探讨了人生的问题。抱着骷髅的轻松情节,让紧凑的剧情得到舒缓,戏剧性地一个接一个倒地。整个剧本写得诗情画意,我敢保证,谁看了都会喜欢。另外,《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千古绝唱,惟美感人,绝对值得一看。

  莎翁的喜剧呢,就写得有些庸俗的地方,但人物刻画还是非常出色。庸俗其实是为了逗观众捧腹大笑,如《仲夏夜之梦》的第5幕,一些打杂的工人上演一场戏剧给国王等人看,那些真是连5/6岁小孩都写得出来,也是5/6岁小孩才会那么写的东西。《威尼斯商人》、《温莎的风流娘儿们》、《无事烦恼》等这些喜剧多多少少带出了莎士比亚的人道主义精神及批判主义。《威尼斯商人》点出高利贷的吸血术;《无事烦恼》点出轻信的后果和主人公(其实这部的主人公不是他)看在女方是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才爱上他。

  英国诗人的154首14行诗,美不可言,富有才情,也受到了后来诗人们极大的喜爱。这些诗句不仅优美无比,而且充满睿智,并且不乏幽默。所以歌德常常说莎翁写东西是非常轻松的,带着轻松的心情写东西难道写出来的诗句不会也跟着轻松吗?他的悲剧虽说是悲剧,但凡看过的人都清楚,莎士比亚的文笔是轻松幽默的。这一点在许多绞尽脑汁的剧作家看来,肯定羡慕不已。以下这首,很多人都会喜爱的,时间无法冲淡它的色彩,而是加深了诗句的精邃。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04首 ——

于我,俊美的朋友,你永不会衰老,
  还跟我初次见到你的眼睛时一样
你的美丽依然。三个冬季的寒峭
  已把三个夏季的森林的骄傲动摇;

三个绚丽的春季转为枯黄的秋季
  在季节的进程中我已经看到,
三个四月的芳香被六月的酷暑烧去,
  我当初见你的新,至今还鲜绿。

啊!虽然美,就像钟表的一根指针,
  从他的画像上窃去,察觉不到脚步;
所以你的丰采,我以为仍旧长驻,
  却暗换,而使我的眼睛蒙受欺骗:

就怕这一点,请听我说,你们后生的,——
在你们出生以前,美的夏季已经死了。  
                                  HERMES版主翻译
     
                           
  莎翁的名句很多,几乎可以组成一部类似“《飞鸟集》”的诗集了。莎翁也非常喜欢看蒙田的《随笔录》。

“豁达者长寿”——莎翁名句

  有个看法,我真想说出来。有人竟然怀疑莎士比亚的作品不是莎士比亚写的,在我看来,这些人难免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觉。人类的智慧去到了哪里,真的,谁都不晓得,但是比莎士比亚更有才华的人也绝对不是没有的,所以并没有必要怀疑莎翁的创作。房龙博士的《宽容》里说过,莎士比亚有一个碎碎念的老婆,他哪有可能写出37部戏剧呢?这如果要找个答案出来,也许就是因为那颗天才中的天才头脑吧。

  莎士比亚的创作是这样的,他找一些民间故事,传说,历史等的,然后自己改编,注入新的血液进去,就好像拿个别人的框架,却装进了自己的智慧肖像进去,而且无论如何都比原本的故事更加出色。他塑造人性的天分太高,就像歌德说的"穷尽了人性",所以无论什么人物到了他的笔下都会栩栩如生,钻进文学界的画廊了。

  莎士比亚还有一个优点,他写的东西具备了优雅与庸俗,所以无论个大小阶层的百姓人民都看得懂,就像学者们所说的"雅俗共赏"。大学生们可以钻研,小学生们可以背诗,老人可以拿他的故事说给人听。无论搞文学的还是作为看官的,都一样会喜爱他的作品,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他的作品已经被翻译到100多种语言了。

  太多文学家喜欢莎士比亚了,歌德、弥尔顿、尼采、席勒、本·琼森、雪莱等等,他用他无限的魅力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作家,他所创出的字,人物,已经成了文学作品中的代词。比如奥赛罗指多心的丈夫,李尔指懵懵懂懂,被亲人骗的老人。他既使承认自己仅排在第二,也没人敢排在他前面,因为他代表一种高度,这种高度很容易解释,就是:只能与其持平,而无法超越。学术界中开了个莎士比亚学,专门研究莎翁的所有作品,智慧,艺术等等,所以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有关莎士比亚的智慧等书籍...

  但是我们就在这里停下吧。真的,再写下去,会没完没了。正如歌德所说的"说不尽的莎士比亚。"
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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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 22:33 | 只看该作者
莫泊桑篇


  我记得在我接触莫泊桑之后,我曾经连追几个夜晚,连睡眠都牺牲了,就是为了看他的作品。什么样的魔力啊,什么样的魅力才对!确实,莫泊桑是法国文学界极具魅力的一位,他是享受主义者,所以他生命也比许多人更灿烂,纵使创作仅仅十个年头,像流星在夜空那瞬间的闪过,也奠基了自己在法国乃至全世界最出色的短篇小说家之一。

  "短篇之王"莫泊桑的小说情节如实,细节传神,手法凝练,故事动人,无论感人的还是丑陋的,无一不写得完美无缺,无可指摘。他是我认为最出色的短篇小说家,作品毫无娇柔造作之意,并且措辞严谨,更不用任何装饰,在我看来,独特非凡,而且并不容易,但莫泊桑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

  我手头上这部《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录了莫氏的35篇短篇小说以及作者成名作《羊脂球》,我是从最后一篇看起的,因为《羊脂球》放在了前头,我想放在最后才享受。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我的叔叔于勒》《皮埃罗》《珍珠小姐》《残废人》《项链》等,其实他每一篇小说都让我瞬间入神,真的很难找到一位外国作家如此让我欣赏的了。需要知道我们汉语翻译过来,每每译者功力不足,或像《茵梦湖》如此难以翻译,那么汉文的外国文学作品就不免扣分些许了。但是,莫泊桑的作品就是吸引人,而且像之前说过的,措辞严谨,这点非常重要,因为翻译家肯定根据这些词翻译,而不会另起炉灶来。

  莫泊桑的作品没有我想象中的严肃,还有着幽默成分,至少在我看来如此。就如《项链》的结尾,确实会让人省思,也会让人发笑的。我除了对诗很有兴趣之外,在小说方面,也对短篇小说非常热爱,所以我贪婪(或勤奋)地浏览了许许多多的短篇小说,如欧·亨利,契诃夫,博尔赫斯,泰戈尔,卡夫卡,马克吐温等,虽然这些大家的作品有些是非常出色的,但心中还是给莫泊桑最高分。

  另外,也是最后我想说的,大概知道我泰比斯的人都知道我最喜欢的作品是《死魂灵》,果戈理的行云流水的写作法(这都得感谢译者的用功),给我印象很深,也佩服得很。在这点上,莫泊桑的小说也是非常通顺,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莫泊桑是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家了。
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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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 23:14 | 只看该作者
昆德拉篇


  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我看的第一部外国长篇小说,当时我才刚接触外国文学,我的脑袋是凭什么去看这一部那么深奥的小说呢?是的,确实是糊里糊涂地看完了,因为自身本来就对哲学感兴趣,当一看开头谈论哲学时,就开始投入进去了。

  那时的我,连果戈理、塞万提斯、托尔斯泰都不认识,所以你们不用期待这篇读后感能让你们有什么惊喜的了。我边看边庆幸自己历史和某些知识尚有基础,不然我会看得非常懵懂的。因为这位捷克作家写出了海格立斯,贝多芬,尼采等等,我甚至认为作者想将所有看过的书的一些东西都写进去。我看完后,跟一位前辈说"为什么有人愿意看了一百本或超过,才写下一本书"。于是,答案也让自己回答了,因为要创造生命,而且是创造不朽的生命。《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当今世上最负盛名最受欢迎的一本小说了。

  我前些日子,看了看周国平老师的散文,提到了这本小说。他写了些对这本书的看法(老师确实了解得好多),我也学到了一些,但并没记录起来,随后,思绪像风一样吹走了。并不是我粗心没记下,而是我不愿意记下,因为我记下,我知道现在你们可以看到一篇更好些的读后感了,但是那些只是拾人牙慧的,如同我引用了周国平老师的语句,那等于不是我在写了。

  近日,我跑到书局,靠墙读着《帷幕》,还有最近开始读了两章的《笑忘录》,我还是认为《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完美得多,而且内容深刻得多,当然我领悟不到太多,所以这样下定论是不好的。当我读《笑忘录》时,我也尽量知道了解,但是真没办法,也许哪天脑袋开窍也说不定吧。此时,我正沮丧着,自己那么笨拙,竟敢还想接触卡夫卡那深邃的寓意小说。是的,弗兰茨的《城堡》躺在我的书桌上。
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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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神之男——处女座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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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 18:27 | 只看该作者
说的不错
泰兄就是谦虚过度了
搞不好别人会以为他太骄傲了呢
我也跟他提了不少
可他就是改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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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3:37 | 只看该作者
谦虚我是确实崇拜了点,但我确实没什么过人之处。
我非常感谢因为有芦笛论坛,让我发发读后感。

风兄,您知道我接触外国文学不及一年,哪能说自己多厉害多了解呢?
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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