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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诗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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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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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阿卡迪亚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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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7 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得有人抱怨今人译诗陋习,见到breast必译为“酥胸”,见到hand必译为“素手”——我忘了他是否也提到,见到lips必译为“芳唇”、“红唇”。这种不分情况地去“美化”原文,有时只会适得其反。比如屠岸译济慈《咏梦》中有一句:“我见到柔唇苍白,/我吻的红唇也苍白……”既然是红唇,怎么又说“苍白”呢?难道是济慈想故作惊人之语?查原文则是Pale were the sweet lips I saw, / Pale were the lips I kissed...“红”字原来是译者白送的——可惜济慈恐怕不会收下罢。
Sweet Thames, run softly, till I end my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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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主

2#
发表于 2011-2-17 18:51 | 只看该作者
此外还有:他们比较排斥西方小说作品中的长句。本来是完整的一句话,往往被他们砍成四五截,加了许多逗号,印象中《诺斯特罗莫》最为典型。而黄雨石在《黑暗深处》中和原文就保持的较好,好像还有一篇批判这篇译作的文章,说是“不简洁”,是“群魔乱舞”。
……——自然已让人乏味,但风景中的你,却让我回味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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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主

3#
发表于 2011-2-20 19:32 | 只看该作者
略举一例(刘珠还译《诺斯特罗莫》,译林出版社,P307):

彼得罗,游击队长,伸出手来,有力地压低嗓门,一个由其他公民挑选出来,冠之以萨拉科之王的荣誉绰号的人,是不能不作为工业巨头,及一言九鼎之士,而受到帝国主义青睐,很快便会被授予更为尊贵的头衔。

怎么说呢?尽管符合了我们的表达和理解习惯,但真像是一个垂死的上气不接下气的人。
……——自然已让人乏味,但风景中的你,却让我回味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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