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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芦笛第二轮辩论赛结束!(我们应该更推崇文学的实用性还是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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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

      上面那位提到穿衣服,多谢你提供的绝好例子——我们上街穿衣服是出于”需要“,出于某一实际目的,而非某种情思或者遐想。
      一个人写下一段话,并非出自”艺术性“的需要,而仅仅是自己写作的意念由于某件事情受到激发,他试图描述、隐喻一个人、一个事件或者一个场景,这一行为的进行是由于他有所思,从而试图通过文字表达他所感到的什么。对于作者来说,这是文学之于他的实用性。
      效用和价值成正比,如果没有实用性,文学将毫无价值。这并不是说我认为文学应该讲求实用主义,而是在文学的创作、遴选过程中,这一作品给”我“(作者)带来了什么,又将给读者以怎样的感受,这才是最重要的。
      所谓”艺术性“,不过是从文学的众多”实用性“中总结出来,用来更方便地将文学的”实用性‘同电饭锅、避孕套和一副扑克牌的“实用性”区别开来而已。
       如果世界上不存在文学的“艺术性”,这一概念,相信大仲马、纪伯伦和索尔仁尼琴依然在写作,倘若他们被告知文学不存在“实用性”,只有“艺术性”,相信在那个时空中,将不再有人写作、不再有人歌唱。
      
       发言完毕,请对方辩友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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