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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纸侠影亦流芳--《三剑客》三部曲读后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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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2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读后杂感


说来惭愧,《三剑客》三部曲这样一部名著,我直到今年4月才算看全。这还要感谢阿西先生制作的PDF版本。
首先用电脑读长篇很累,再者我也在写东西,所以整个阅读过程总是慢吞吞的,几乎是每天几十页、几十页地磨,读后蓦然回首,这段阅读经历确实比较考验人的耐性。
但是也许正因为读得慢,整部书的滋味才被品咂地格外仔细,读完的那天下午,我只有一个感觉:一定要写点什么,确确实实好久好久没有读过这样激动人心的小说了!从哪里写起呢?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从四位壮士的死写起,因为我绝对没有想过,大仲马会给他们这样一个结局,对于读者,它充满着震撼和悲恸,但对于小说的艺术成就而言,是把传奇化成了悲剧,把好莱坞变成了埃斯库罗斯。

如果没有第三部,那么《三个火枪手》和《二十年后》至多只是一个传奇,但《布拉热洛纳子爵》成就了一部史诗。

波尔多斯壮烈成仁,在死前击毙了将近一百名敌人;拉乌尔怀着永恒不灭的爱情迎向子弹,以死证明了自己的坚贞和崇高;阿多斯生荣死哀,安详弃世,临死前看到了天国的荣光,高贵而又忧郁,为人间留下无限追思和怅惘;达达尼昂在接过元帅权杖之时血洒疆场,带着对朋友们的思念和怀恋飞升天堂……

阿多斯父子一生正直,却被路易十四迫害离散、双双痛极而逝,正应了后世中国诗人的那句话: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达达尼昂一生冒险犯难、履险如夷,却死于敌人临降前袭来的最后一发炮弹;波尔多斯力大无穷、逞强好勇,却遭巨石压顶、黯然惨死;阿拉密斯奸狡诡诈,好谋使计,却在一生最大赌注中功败垂成――正所谓“善射者必死于射”。

啊,泰坦的时代结束了,此后将是王权和事务员的时代,再也没有传奇、再也没有英雄、再也没有凡间的神,尽管法兰西的名字将更加光辉,但这光辉之下,却再也没有了可以与它交相辉映的星辰!

助奥地利.安娜、斗黎塞留、战拉罗舍尔、斩米莱狄、参与投石党之变、救博福尔公爵、会克伦威尔、劫查理一世、捕马萨林、拘蒙克、扶查理二世复位、释菲利浦、征荷兰……四位朋友和他们共同的儿子布拉热洛纳子爵,象鹰一样在欧洲的历史上空傲翔,每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都能看到他们矫捷的身影,都能听到他们利剑的铿锵,都能感受到他们忠诚于荣誉和友谊的心灵!

在一个只要两个男人相互倾慕便被称之为同性恋的时代,再也不会这样完美的友谊,再也不会有无所欲、无所求的崇高,再也不会有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折服,再也不会有为友情跳动不息的热血浇灌的心!

我们几乎能明显地感觉到,大仲马在第一部中是带着游戏心情来写作的,语调诙谐、明朗、狡黠,节奏明快,张驰有秩,不温不火,但是越近第三部,叙事越发紧张、宏大、繁复,带有愈加强烈的历史小说色彩,而传奇性愈淡。初看,会觉得第三部叙事过于散碎、沉重,但那种宏大才是真正激荡人心的,那种悲剧感才能让人长久地动容。直到此时,达达尼昂、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和拉乌尔才完成了他们各自完整的人格塑造,作为活生生的人傲立于历史的废墟之上。

在第三部中,大仲马以类似电影的技巧,分别叙述相近时间不同空间发生的事件,体现异常娴熟的叙事手法,达到了接近于戏剧情节的紧凑和张力,如果能体会到他笔触下的力度,不仅不会感到拖沓,相反更觉引人入胜。而这一部中景物描写极其优美,我们时时能感觉到“入画”之真、之美,如驰风掠过十七世纪的原野扑面而来,绮丽馥郁,使久居钢铁丛林中的人,有堕入梦乡的感慨。

三部曲中,达达尼昂三次冒险,第一次是为爱情、第二次为发财、第三次为升官,目的愈来愈不堪。而书中人物,也越来越现实;勾心斗角、明枪暗箭,也越来越微妙。三部作品,恰似人一生几个阶段的风格:少年的诙谐浪漫、中年的散淡持重、晚年的悲悯苍郁。主人公在三部曲中也恰恰处在人生的这三个关键阶段,同样,法国的历史,也处在关键的节点上。
三部曲又犹如黄金时代、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离路易十四时代越近,传奇越少、仿佛被太阳(路易十四以“太阳”为徽)蒸发的水汽,只剩下灼灼的现实。

所以,《三剑客》三部曲实际上是一个整体,不仅具有情节上的连贯和深化,也具有美学上的发展,可见写书既不易,读书也不能等闲视之、浅尝辄止,否则,作者苦心孤诣于笔下铸就的华美倜傥,大半要付之虚空,就真有点暴殄天物了。

[ 本帖最后由 老兵 于 2006-7-10 2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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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0:48 | 只看该作者
三、挥金如土

第一次读《三剑客》的人,难免被关于大堆大堆金钱的描写弄得昏头胀脑。豪侠当然要一掷千金、挥金如土,但到底说到的这些钱有多少呢?
我开始的时候就深受其苦,因为当时流通的货币有多种,其中的换算关系暧昧不明,货币价值也莫名其妙,光看到人物大把花钱,就是不知道他们花出去、拿进来到底多少,简直一头雾水。通过研读资料和仔细阅读小说,现在总算基本弄清,把结果拿出来和书友一起分享。
写得这样仔细,麻烦归麻烦,其实体现了大仲马的严谨,以及西方人创作观的不同:诸位读了这么多武侠小说,谁能说出某朝某代通行什么铸币和纸钞、一两银子到底能买多少东西?

大仲马在书中描写的十七世纪的法国,主要流通这样几种货币:埃居(金埃居、银埃居)、路易(金路易、银路易)、皮斯托尔、利弗尔,其它辅币还有里亚、德尼埃和苏。其换算方式大致如下:

1皮斯托尔=10利弗尔
书中注释:1皮斯托尔=10法郎。利弗尔是金法郎的古称(书中注释),是当时流通的基本货币单位。书中有多处可以体现出这一换算率,例如达达尼昂骗到的米莱狄的蓝宝石戒指,阿多斯估价可以典当一千埃居,实际当了三百皮斯托尔。他们平分了这笔钱,每人一千五百利弗尔。再例如置办出征装备时,达达尼昂因为没有马,花了四十个双皮斯托尔买下了阿拉密斯值八百个利弗尔的马,这里很明显地可以看出一个皮斯托尔值十个利弗尔。

1路易=1皮斯托尔=10利弗尔
书中例证:查理二世落魄时把一颗钻石卖了二百八十皮斯托尔,旅店老板拿走了一天的房租六个路易,他亲口说自己还剩下二百七十四个皮斯托尔。但是在第一部中,达达尼昂在出售王后赠给他的钻戒后,提到值十二个法郎的路易,可见有多种兑换额的路易金币。

1埃居=3利弗尔
书中例证:1、达达尼昂赚了三十万利弗尔,他亲口说三十万利弗尔等于十万埃居。他自己实得二十万,布朗舍得十万。他还独得蒙克作价一万五千利弗尔的一块地产。
2、石弗莱丝夫人出卖马萨林的密件,向柯尔培尔索取三十万利弗尔,柯尔培尔付给她十万埃居。
3、达达尼昂骑来巴黎的黄马卖了三个埃居,马贩子给了他九利弗尔。
4、卖掉达达尼昂的赠马后,最后朋友们身上剩下:波尔多斯三十个埃居,阿拉密斯十个皮斯托尔,达达尼昂二十五个皮斯托尔。达达尼昂算出来总共是四百七十五利弗尔――那么让我们也来换算一下。
已知一皮斯托尔等于十利弗尔,那么475-(10+25)*10=125,125/30=4.1,也就是说一个埃居在这里约等于四个利弗尔。

1利弗尔=20苏
1苏=12德尼埃
1里亚=3德尼埃

此外还有双路易、双皮斯托尔和半个皮斯托尔,币值如其名。
书中偶尔还提到金杜卡特和银杜卡特(一个银杜卡特等于半个金杜卡特)、西班牙金币多布朗和皮阿斯特,其币值换算不明。

那么这些钱到底各自可以办多少事呢?

一百金埃居等于一个高级军官两年的年俸。(达达尼昂对梅纳维尔说。)
一千皮斯托尔,也就是一万利弗尔就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过一辈子比较舒适的生活。(阿拉密斯拿出一千皮斯托尔给菲利浦亲王,让他买下下普瓦杜的沼泽隐居。)
达达尼昂“圣母像”酒店的季度租金是三十七个半皮斯托尔。他因此以有产者洋洋自得。
米莱狄的蓝宝石戒指,阿多斯估价可以典当一千埃居,实际当了三百皮斯托尔。
达达尼昂的黄马卖了三个埃居,马贩子给了他九个利弗尔。(可见这匹马有多劣!)
波尔多斯的一条绣金肩带花了十二利弗尔。
巴黎往返伦敦约耗旅费七十五皮斯托尔。(这是达达尼昂他们每个人单独的花销。布朗舍去伦敦时带了七百利弗尔。)
阿多斯祖传宝剑镶嵌宝石的剑柄价值二百皮斯托尔。
出征拉罗舍尔前,装备费用每人至少一千五百利弗尔,实际需要两千~三千利弗尔。为什么需要这么多钱呢?首先要一匹马,跟班也要一匹,两匹马的鞍韂、行李箱、跟班还要置备武器。后来靠典当了达达尼昂骗米莱狄的蓝宝石戒指才度过难关。
起初达达尼昂每天给布朗舍三十个苏。
服饰用品商波那雪先生积攒了两、三千埃居。

以上是普通市民和大兵的生活,在达官贵人那里钱就不是这么花了:

富凯赠给达达尼昂的钻石戒指值一千皮斯托尔。
王后赠给达达尼昂的钻石戒指卖了七百皮斯托尔。(实际估价一万利弗尔左右。)
王后安娜.奥地利的钻石坠子,每颗价值一千五百皮斯托尔。
马萨林积攒了五千三百万利弗尔的财产。一年就要买一千五百利弗尔的香脂和香水。
诉讼代理人科克纳尔先生积攒了八十万利弗尔巨款。
二十年后,波尔多斯每年收入四万利弗尔;阿拉密斯年收入一万两千利弗尔。
富凯最高法院总检察长的位置卖了一百五十万利弗尔。

从中可见,利弗尔上千以后,对普通人就算得上一笔财产;皮斯托尔上千,则称得上巨款了。

有意思的是,书中很多地方都提到马价,对于贵族绅士来说,马的意义和重要性就象汽车之于现代人。阿多斯几乎吃光了小店店主窖藏的所有葡萄酒、橄榄油、香肠和火腿,只赔了一匹马店主就喜笑颜开了。(后来达达尼昂又加付了他六个皮斯托尔。)所以我们再来看看马的价格情况。

达达尼昂从英国带回的骏马,鞍韂用金、银和天鹅绒装饰,值一百五十皮斯托尔,马值一百皮斯托尔以上,同样的马(从英国带回的四匹中的一匹)阿拉密斯卖了六十个金路易,还承认至少少卖了五十个路易,波尔多斯则把马卖了八十个金路易,而他认为这匹马可以值一百五十个路易。

出征拉罗舍尔前,他们置备坐骑的时候阿多斯买一匹安达卢希亚良驹要花一千利弗尔。格里磨买了一匹庇卡底马,只花了三百利弗尔,这简直就是“奥迪”和“飞度”的区别。达达尼昂骑来巴黎的姜黄色老马只卖了三个埃居,可见是多么劣等!相比之下,就是辆三轮摩托罢了。
阿托斯原有一千五百利弗尔,(典当蓝宝石戒指以后平分到的。)这样一来只剩下二百利弗尔,再给格里磨置办了鞍韂和武器装备,基本就剩不下什么了。
达达尼昂则花了四十个双皮斯托尔买下了阿拉密斯值八百个利弗尔的马。

追踪博福尔公爵累死波尔多斯的良马后,马萨林用里昂银行的钞票付了达达尼昂三匹马的价格皮斯托尔。实际上三匹马中有两匹值二百皮斯托尔,一匹值一百五十皮斯托尔,马具共值一百皮斯托尔。(从价格看确实是良马。)

后来,达达尼昂终于发财,差点喜欢出神经病来。从当时一万利弗尔可以让一个人终生过上小康生活、坐拥八十万利弗尔可以成为富甲“数”方的豪绅来看,达达尼昂的三十万利弗尔绝对是一笔能让穷人心惊肉跳的巨款。

[ 本帖最后由 老兵 于 2006-7-11 04: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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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21 | 只看该作者
四、有别武侠

达达尼昂两次被揍,都让人大跌眼镜:一次是他初出茅庐,在与罗什福尔伯爵相遇的小旅店里,被三四个伙计揍了一顿;一次是在去圣玛格丽特岛的路上,险些被两个船老大杀了,幸亏菲利浦出手相助。
看到这两个情节,我开始老大不痛快,达达尼昂居然这么不禁打?!什么人物,居然能欺负我们的大侠客?后来一想,也就释然了,不管你是不是侠客,以一敌多总是劣势,尤其是对方不按既定的战斗规则来的时候。在西方文化里,再大的侠,首先也是人。
其实,《七武士》中也暗示村民刺杀了相当多的失败武士。
骑士和武士都易被平民所克,而在武侠文化中,“平民”不过是贪生怕死的店小二。这里渗透出的是“民权”思想的差异。
骑士和武士被市民和农民的火枪击败,是欧洲和日本历史的巨大转折,而中国缺少这样一个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契机,这个过程意味着民权的树立,所以在西方,艺术家总是不自觉地强调民众的威力,而在中国,民众就只能满足于做做“店小二”了。
骑士和武士的战斗力是建立在制度和规则之上的,离开了他们那些“制度”和“规则”,比方说平民不用斗剑决胜负、而是拎着棒子、连枷和斧头杀来了,他们的战斗力就要大打折扣,“泯然众人矣”。而武侠的战斗力,则来自于反制度、甚至是反理性、反科学,“侠以武犯禁”,如果法律制度发生作用、社会生活正常化,侠就没有生存的空间,如果地球重力、人体生理机能维持有效,侠们就飞不起来。侠们只是历史和社会中一个纸糊的幻影。
无论骑士、武士还是侠客,对平民都是具有压迫性的,但骑士和武士是真实的、真实到能够被平民威胁甚至击败,侠客则是在民众头脑里飞来飞去的救世主,皇权和“侠权”是近乎同样可怕的,那就是阻止了中国平民去寻找自我拯救、通向自由的道路。

金庸在叙事上接近于现代小说的,只有《飞狐外传》。
金庸的其它武侠就是《红楼梦》加《水浒传》了,“贾宝玉手持两把大爷,排头砍去”。《红楼梦》满足了男人对占有女色的幻想,《水浒传》满足了男人对拥有暴力的幻想,金庸满足了男人一切的幻想。
其实,翻破中外古本子,无非就是女色(《红楼梦》)、暴力(《水浒传》)、诡诈(《三国演义》)。我们看《三个火枪手》,大仲马毫不隐晦这些,当我们追随作者的眼光正视了人类的欲望,这些即可以转化为世俗然而美好的事物:爱情、阳刚和智慧,唯其坦荡,而不丑恶,摊开在阳光底下一晒,牛粪可以升火。
唯中国书,把色欲猥琐至意淫、把暴力隐藏进侠义、把诡诈张扬为权谋,于是后世的中国人色迷迷、恶狠狠、阴惨惨地面对了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和鸦片烟枪,一轰之下,便举族体无完肤了。

我们也不要忘了,恐怕没有一个人在武侠小说中看到过主人公怎么赚钱吧?你能举出一个例子来吗?从社会和人物写实的角度考量,武侠小说更近似于一种幻想小说,它所描写的人物行为和社会背景是高度虚化的,看武侠小说成痴的大脑,很容易和现实生活隔绝。

侠客文化是一种避世文化,只不过是老庄执剑,不管它的剑峰是多么锐利,最终丝毫触及不到时代和现实的皮毛;而骑士文化和武士文化是入世文化,忠义和勇敢的目的,是财富、地位和爱情,因其鄙俚,而有真实的重量和质感,成为人皆可取之入手的理想、信仰和行为规范,其文化地位和社会影响,更接近于中国的“儒”,而不是“侠”。
所以黑泽明的武士电影,稍加推介,就能进入西方人的视野,引来赞叹无穷,而中国的“武”,可以作为一种“术”经李小龙、成龙和李连杰之拳脚光耀西洋,但“侠”作为一种“文化”,却直到熟谙东西文化的李安加工,才能被西方人正视。

令人尴尬的是,“侠”的“忠”“义”,在社会中的真实刻痕,并非军事系统,却是秘密结社和黑社会。相对骑士和武士官方化的、正统化的忠诚,“侠”的面貌更倾向于“反社会”、“反权威”,其效忠的对象是与官方、正统对立的边缘化势力。在一切反权威的事件中,中国的民众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把非官方力量代入“侠”的伦理和形态模式,而事实上,这部分力量往往只是待机的权威。可以说,经典意义上的“侠”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在中国历史上的。文化上越是古老,侠的形象越接近真实;越是晚近,侠越是被神化、幻想化。另一方面,现实越残酷,侠的面貌就越是脱离现实,也就越接近救世主,而信仰这种形象的民众,也就愈加远离现实化的对抗策略。
“武侠小说”其实是中国民众对现实怨忿的文化渲泄。

帝王崇拜和侠客崇拜是中国平民文化的两极,亦即极端的正统化和极端的叛逆化,但是其相似性也十分明显,打个大致的比方,就是平民既会顶礼于韩寒、宁财神、郭德纲、胡戈、水仙妹妹的非权威甚至反权威的社会形象,同样也会瞬间转变为对权威化文化力量的膜拜;而这些被误读的“侠”,也会把转变为“官”甚至是“帝王”(做什么视乎其胃口大小)作为其行为的终极目的,而这种位置置换也不会丝毫有损于他们在公众中建立的形象。
“侠客”永远是一种幻想出来的救世和平衡权威的力量,真实的现实只有官匪转换、叛逆与招安、农民暴动与坐龙廷,“侠”的命运总是以成为“官”收场。这倒是有点与骑士文化、武士文化殊途同归了。

[ 本帖最后由 老兵 于 2006-7-10 22: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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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24 | 只看该作者
五、说东道西

影视改编热:世界上,有三部文学作品影视改编最多:《福尔摩斯》、《悲惨世界》,另外一部就是《三剑客》了。
而大仲马的另一名作《基督山伯爵》,改编不仅多,而且形成了著名的“基督山情节模式”,曾获龚古尔文学奖的《埃蒂安》(中文又译作:《命运之力》)就是“基督山情节模式”下的一部著名作品。而“三剑客”的说法,更变成了形容好友的固定词汇,友情,如果能够达到它所形容这个境界,便算得上至高无上了。

译名迥异:d’Artagnan,清末伍光健先生的译本作达特安,(另外三人作:阿托士,阿拉密,玻图斯。)李青崖、王振孙和郝运的译本作达尔大尼央,罗国林、王学文译本作达大尼央。
有趣的是,有一个连环画版本《三剑客》,实际是把《三剑客》第一部拆成了两本小册子《三剑客》和《魔女》,是著名连环画家雷德祖所绘,其中使用的译名是达特安、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因为小时候读惯了这个本子,以后读小说根本对不起号来,十分不习惯。

长剑与火枪:总得来说,欧洲剑的型制是由宽向窄、由重砍劈向重击刺发展,十七世纪,基本已经完成了以劈砍为主的重剑、阔剑向窄长的刺剑、细剑的过渡,所以才有了我们在书中读到的斗剑形式。俄罗斯影片《西伯利亚的理发师》中有一场剑术决斗戏,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刺剑格斗的威力:主人公只是被划伤了臂膀,便很快因为失血和疼痛失去了战斗力。实际上西洋剑的威力,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西方冶炼技术的发达。同时期的中国剑则已经基本淡出军事领域,主要作为仪仗、收藏和装饰使用。
要注意的是,西方所定义的剑,和我国并不完全相同,西洋剑里也包括双开刃、弧形剑身的骑兵剑,(例如拿破仑时代法国胸甲骑兵所使用的骑兵剑。)骑兵剑相对于马刀的优势,在于可以挑刺蹲跪、匍匐的敌人,对于作战样式以冲击为主的重骑兵比较适宜。
十七世纪燧发枪技术已经基本成熟,但事实上燧发枪的精确度十分成问题,首先是当时黑火药还未实现工厂化机械化生产,火药颗粒粗糙、质量低劣,也还未得出最佳的黑火药配方比例(硝百分之七十四点八四,硫百分之十一点八四,炭百分之十一点三二);其次,燧发枪没有任何意义上的真正瞄准装置;第三,燧发枪无法实现有效的火药闭气,大量火药燃气其实被浪费了;第四,燧发枪没有定装弹药,每次填入的发射药量必须由射手控制,很难完全统一,这就造成了每次发射弹道的不一致;第五,铅弹丸在送入枪膛时必须经过装弹杆击打、与枪膛嵌合,弹丸形状发生了改变,这也加剧了弹道的紊乱。
德.吉什伯爵说小瓦尔德伯爵可以用手枪在马上射落飞行中的燕子,似乎严重夸张了。(即使用现代手枪也很难做到。充其量是准确射中地上跑着的鸭子&^×&*^*%$%×#)虽然我们可以从史料和文学作品中读到大量燧发枪时代传奇神枪手的故事,但用文学和口头渲染来解释显然更比较容易让人接受。(不过战争年代普遍存在大量关于神枪手事迹的口头史料,究系夸张还是战争年代的特殊现象,就需要专门的考证了。)

一般来说,燧发枪的装填和射击过程是这样的:先从火药葫芦中(多用黄铜和牛角制)向枪膛中倒入火药,然后放入填弹塞(多用厚纸制),最后用装弹杆(装弹杆有时用铰链连接在枪口下,避免遗失)置入铅弹头,然后,在射击前扳起击发杆,扣动扳机之后,装有燧石的击锤撞击击砧,产生火星,引燃导火药盂中的少量点火药,再通过传火孔最后引燃发射药。我们可以在电影《光荣》中看到训练燧发枪射击的段落,整个装填动作相当复杂,在混乱恐怖的战场上,这一系列动作将变得更加困难。南北战争中,就有过一支步枪中塞进二十几个弹头却忘记装入火药的事例――唯一的解释就是射手吓糊涂了。
燧发枪并非只有单管一种,也有双管、四管、六管等型制,看过《基督山伯爵》的朋友,也许还记得基督山伯爵在家里等待小偷卡德鲁斯上门的时候,就带了两支双管手枪。另外,还有多管的“鸭脚掌”手枪,不过,它的多发枪管是同时发射的。

柯尔培尔的功绩:在柯尔培尔被任命为财政检查官时,国王总收入为八千九百万,从瓦罗亚王朝时起就欠下的滚雪球似的老债又抵消了岁收的一半多,政府实际收入只有三千七百万,数目之微,现在看起来十分好笑!但是,到柯尔培尔逝世时,国王总收入增加到一亿零五百万,债务减少到三千二百万。

路易十四的胃口:路易十四起床后用的早餐只有一个汤,通常是喝一杯撒尔维亚水。午餐一般在早上十时吃,这可是正正经经的饭,请大家看看下面的膳单吧,不过要注意膳单上的饭菜仅仅是供给一个人享用的。
  六个菜汤
  两大盆汤:健身鸡汤(用两只老阉鸡清炖的);山鹑白菜汤(用四只山鹑做的)。 两
小盆汤:雏鸽虾酱汤(用六只笼养鸽煮的浓汤);难冠肉末汤。
两小碗餐前汤:阉鸡肉末汤;清炖山鹑汤。
  八个正菜
  两大盘热荤:烧小牛肉和苍鹰肉(小牛肉和苍鹰肉各一块共重二十八斤[3]);鸽子肉饼(用十二只鸽子做的)。
  两小盘热荤:烩鸡块(用六只鸡做的);山鹑肉糜(用两只山鹑做的)。
  四小盘冷荤:山鹑冻(用三只山鹑做的);煨肉饼(一共六个);烤火鸡(用两只火鸡做的);块菰肥母鸡(用三只母鸡做的)。六个烤菜
  烤肥阉鸡两只;烤母鸡九只;烤鸽子九只;烤童子鸡两只;烤山鹑六只;烤肉饼四个。水果(餐尾食品)
  新鲜水果一大瓷盘;蜜饯两大瓷盘;糖煮水果(或是果汁)四大瓷盘。
  尽管路易十四食量过人,也得剩饭,这是自然的。不过他毕竟胃口极好,目睹餐桌上堆放的二十八斤重的烤小牛肉和烤苍鹰肉,以及六十九只不同风味的飞禽和那么多的肉饼竟能不倒胃口!如果换了旁人吃了这么一大堆食物,准得三天吃不下饭,太阳王却一点不在乎,晚餐的膳单可做佐证。
  晚餐的膳单写着:
  老阉鸡两只,笼养鸽子十二只,巴马山鹑一只,野鸽四只,母鸡六只,小牛肉八斤,肥母鸡三只,野鸡一只,山鹑三只,小肥母鸡两只,童子鸡四只,外加母鸡九只,鸽子八只和肉饼四个。
  膳单上面还写着两个正菜和两小盘烤菜。两个正菜有西班牙沙司山鹑(用四只山鹑做的);烤鸡肉饼(用两只肥母鸡做的)。两小盘烤菜有一盘是烤阉鸡一只、烤山鹬二只和烤野鸡二只;另一盘是五只烤山鹑。这还不包括冷盘,冷盘是按照时令的不同改变花样的。切切不可认为这些冷盘同今天我们吃的一样是微不足道的开胃小菜,这些冷盘都是些实在的东西:香肠、禽肉牛奶香肠、块菰馅饼、洋葱回锅牛肉片……竟然还有洋葱回锅牛肉片!国王的胃怎么消受得了这么多吓人的美味佳肴呵!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路易十四只有在遵医嘱戒食或斋戒期间停止吃这些美味食品时,他的胃才能得到休息。那么,斋戒期间他吃些什么呢?应当说,国王大概怕全素的饭菜会过度损伤身体,要求在斋戒期开始前要喝个汤。这个汤是用一只阉鸡、四斤牛肉、四斤小牛肉和四斤羊肉煮成的。这种预防措施纯属从生理卫生角度来考虑的。喝完汤就开始斋戒。斋戒时的午餐食谱是这样的:一条鲤鱼,一百只虾,两只乌龟,三条大箬鳎鱼,四条不大不小的箬鳎鱼,一条大白斑狗鱼,两条鲈鱼,一百只牡蛎,六条龙鰧鱼,一碗牛奶汤,一碗菜汤,一碗杂烩汤;另有两盘烤鱼:一盘烤大鲑鱼(半条),一盘烤箬鳎鱼(六条)。
  斋戒期间的晚餐食谱是:一法尺二指长的鲤鱼两尾,四尾鲈鱼,一法尺半长的白斑狗鱼一尾,箬鳎鱼三尾,一法尺半长的鳟鱼一尾,大鲑鱼半尾,菜汤两碗。
  晚饭过后就应该睡觉了,谁会相信国王一上床又感到肚里空空呢?他担心夜里饿得发慌,便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摆上“备用餐”(在突然饿极了的时吃的一点点东西):一瓶矿泉水,三个面包和两瓶酒……


巴尔扎克的一顿饭:巴尔扎克吃了“百十个牡蛎,十二块清炖羊排,一个乳鸭烧萝卜,一对烤鹌鹑,一条诺曼底鳎鱼,还不算其它小吃和甜食,比如十二个甜酥梨,一些名酒,再加其它饮料和咖啡等”,这些一共花了六十二法郎,以至于引起了时人的义愤!
诗人费利克斯.阿韦尔,在奥克赛尔吃一顿饭花了一个法郎,在波诺吃晚饭花了一法郎五十苏,在里昂住一夜,一间屋的房费两法郎,第二天一顿饭一法郎三十五个苏,
英国诗人汤姆.康拜尔和一个朋友、两个仆人下榻于布罗尼.索尔迈尔一架旅馆,他们使用两间大卧室和一个“豪华”的客厅,加上膳食费,包括日常的午餐费、点心费和夜宵费,每月的费用,包括仆人的在内,是一百一十五法郎。每人每天平均不到两法郎。
在法国一顿饭的价格很少有超过二十个苏的时候。托菲在格勒诺布尔阿尔卑斯山旅行时,带着二十三名中学生,每人每顿饭就是这个数目。
巴黎的饭馆每餐二十三个苏便可以吃到自点的四个菜,半瓶马孔葡萄酒,饭后还加点心,面包不限。隆弗罗在王子大街包了一所公寓,住了一年,伙食加房费每天六个法郎,而且每晚还有优美动听的室内音乐。

仆人的收入:十八世纪时,在巴黎,一个有能力的随身男仆每年收入一百二十六里佛尔,如果会理发的话,可以收入一百八十里佛尔。膳食侍应每年收入二百到二百五十里佛尔。一个女佣人则收入五十到六十里佛尔。一些有特长的跟班可得六百二十四里佛尔,这可是一笔惊人的数目。通常男仆平均收入一百到一百二十里佛尔,一个女仆收入三十到六十里佛尔。在外省,工钱就没有这么贵。到1680年时,在多菲内[3],一个女厨师每年收入六个埃居,仆人的工资每年为二十五或者是三十里佛尔,常常是十五里佛尔。在尼姆,一个女佣人收入十四里佛尔,外加一双鞋。
有一天梅纳公爵夫人惊讶地看到一个穿号衣的跟班拿出十二万里佛尔给她,请她给谋一个理财的职务,这笔钱是这个跟班的积蓄。

以上两则有助于我们了解到十八世纪的物价和工价变化情况。

[ 本帖最后由 老兵 于 2006-7-11 04: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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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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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21:38 | 只看该作者
写得好用心~~又是一个《三剑客》迷,欢迎!
Tout ce qui est vrai est démontr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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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皇帝的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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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火枪手十字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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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1 00:00 | 只看该作者
好文!支持!G.勒诺特尔《法国历史轶闻》确实加深了我们对那段历史的了解。
小说的历史化~~仲马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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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quess

Athos Frank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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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1 10:02 | 只看该作者
好啊,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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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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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15:47 | 只看该作者
写得很棒,不过感觉有些地方有点泛政治化,西方作品里阿拉米斯这种狡诈阴柔的角色,可以说比东方不少见,对这种人物的定位,大多是放在反面,反倒是在火枪手中出现了例外,不知为何“生存智慧”的罪名却落在了“我们”头上;中国的小说里,有瑕疵的英雄也多的是,像水浒中那些杀人劫财甚至好色如王英的强盗,照样得到老百姓的认可,而大仲马笔下也出过基督山、希科这种“伟光正”的角色;这些人物能在东方拥有广泛的读者,本身就说明对于人性的光辉与阴暗,古今中外、不同文化的好恶标准没有什么不同。以个别人物为例上纲上线到“文化”的高度,个人认为失于勉强,且有可能是一种思维习惯在作怪,望楼主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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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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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4 18:56 | 只看该作者
阿拉密斯能作为正面人物来描写,确实很少见,这本书以兄弟情谊为重,淡化其他(甚至刻意淡化爱情)的立意确实有些象水浒,还有上世纪九十年代香港系列电影古惑仔,也是这样类型.
还想起古惑仔里的一首歌

刀光剑影,
让我为社团显本领,
一心振家声,
就算死也不会惊,
让我的血可流下来.

另外一首歌
来忘掉错对
来怀念过去
曾共渡患难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
不感觉到踌躇
在美梦里竞争
每日拼命进取
奔波的风雨里
不羁的醒与醉
所有故事像已发生飘泊岁月里

是不是很象三个火枪手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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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i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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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7:21 | 只看该作者
你是专业作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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