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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大仲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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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现以前有兄台转过这篇文章,但那是被人砍了一半的……既然找到这里,就自己发一遍完全的吧,当作拜山^^;;)

为什么是大仲马

法国大革命215周年。

依然在听德意志安魂曲,没看大仲马的小说,只是想。想着,便哭了。

很多次被人问起过,外国小说中最喜欢谁的作品。若是考虑个两三秒钟,可能会说是陀氏或者博尔赫斯,那是装的。因为第一反应总会脱口而出:大仲马。实在是没品的回答,在卡尔维诺与索尔贝娄,保罗·科尔贺与村上春树纷纷杀出的年代里,我居然还是死死攥着十九世纪的那些老古董。可为什么喜欢大仲马?追问起来,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

初看大仲马的书是伍光建译的《侠隐记》,还是学龄前的事情。伍先生的译笔半文半白,但气质绝好,对话间颇有几分大仲马的无赖磨牙腔,竟能看得津津有味。当年从小说里读不出半点深意,只是觉得这四个人好厉害,只要他们一联手,做什么事情都可以成功,怎样的强敌都不在话下!虽然到最后四位老友还是各奔东西,但我知道这是个三部曲,有续书就是有希望的。

续篇名叫《二十年后》,找它虽然没用那么长时间,却也大费周章,直到上初中时才在图书馆借到。现在还清楚地记着那个下午的感觉,几乎是站在书架前把两本《文艺学新编》那么厚的小说一口气看完,无声地大笑,笑到眼泪都流出来,还是那四个人,无比熟悉的音容笑貌,四把剑同时出鞘便足以力挽狂澜。我爱死了大仲马,他能写得出“那边来了一个神父,他揍了一个男人一拳,又向一个女人行礼,那一定是阿拉密斯”这样的句子,如果没看过“对世俗有所留恋并不妨碍侍奉天主”的故事,就不会明白这句话是如何俏皮透顶。没人知道我为什么笑,没人知道波尔朵斯提到波尔朵斯夫人时究竟是怎样的心情,这本书是我一个人的秘宝,我在路易十三王朝的空气中等了那么多年。

三部曲的最终章《布拉热洛纳子爵》,是上大学之后才在沈阳的旧书市场上发现的。此前我收集了所有能找到的大仲马小说,却唯独不见它,万人丛中一握手啊,那一碰面简直是按捺不住的狂喜。这次是三本《文艺学新编》那么厚的书,还是在一个下午之内读完,情节还是那么惊心动魄,叙事还是那么通透简单——达达尼昂和阿多斯帮助查理二世国王重登王位,阿拉密斯和波尔朵斯想用路易十四的孪生兄弟“铁面人”代替国王却功败垂成……我早已料到这几位老朋友不会有什么好结局,因为大仲马从一开篇就在字里行间铺垫着阴险。于是就这样一步步看着波尔朵斯被埋葬在美丽岛,失去爱人的拉乌尔战死沙场,达达尼昂飞马赶到乡间探望老友,却发现阿多斯已经撒手人寰。他坐在床边,一点都不害怕几十年来那么高贵,对他那么温和的死者,然后“突然涌起一阵酸楚,连胸膛都要炸裂了”。

那正是在说我自己。实在无法忍受地抛下书,正看到黄昏时最后一抹阳光熄灭,大恸。

小时候,我看大仲马的小说看不出任何深度,时至今日,我依然看不出任何深度。高中时曾把《玛尔戈王后》推荐给一个红颜知己,结果没到一天书就被送了回来,里面夹着一张纸条:钉子倒是很正,小说挂得太歪了!……大仲马本人出身并不高贵,笔下人物却是纯然的贵族气,从王侯到市井草民都是一派法国骑士遗风。好看虽好看,却并不如何让人信服。对底层社会的描写远不及同属浪漫主义阵营的雨果,更不要提福楼拜、莫泊桑、左拉那些现实主义大师。我虽痴迷大仲马,却也明白这个道理,看他的书从来没有冷入骨髓的感觉,只是看一次,热血沸腾一次;再看一次,又热血沸腾一次。

中学时历史教科书上有幅查理一世被斩首之前的插图,断头台中间两个人,一个昂然挺立,一个俯首半跪,刽子手拄着大斧站在旁边。我常拿这幅图和同学花痴,说这台子底下当时就藏着个法国伯爵,他和他的三个朋友差点就把查理国王救走。有一天历史老师突然兴之所至问我们:“知不知道哪个人是查理一世?”大家异口同声回答说应该是低着头的那个。老师笑道:“错了,另外一个人才是,他正在把勋章交给大主教。”这一下大家吃惊不小,我也一样,忽然意识到,自己从未相信过大仲马讲的故事。在历史书上查理一世是反派,反派就应该诚惶诚恐俯首认罪才对;但那幅模糊的插图上查理一世的神情分明就让我想起大仲马的话:“谁说君主政体完蛋了?在这种时刻,它依然那么骄傲!”

从英国革命到法国大革命,更加彻底更加壁垒分明。历史书上对革命初期政府只是一笔带过,简略地提到了“大地主阶级的代表巴伊”和“贵族资产阶级的代表拉法耶特”,多绝妙的两个词。更绝妙的是,只有在小说里才能找到那位为法兰西革命献出了一切的白马将军,才能找到那位著名的天文学家,有点温和的老好人。雨果说,了解全面需要历史,了解细节需要传奇;而我,我了解历史需要传奇。那枚钉子毕竟还是穿透小说钉进手掌,痛得几乎要流下眼泪,纸上那些冰冷的名字,原来都曾经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

大概就是这样吧,那时候不知道《法国革命史》,不知道《旧制度与大革命》;好容易找到一点和冰冷教条迥然不同的东西,就这样掉了进去。事后才发现掉进去的地方过于温暖,温暖得让人不想出来,温暖得让人无法相信,却又不愿不相信。于是我跑到图书馆到处翻找本范努托·切里尼的雕刻图片,看到《围城》里方鸿渐乘坐的“布拉日隆子爵号”也能兴奋过头(钱先生本人回国坐的船就是“阿多斯号”啊),给自己起个法文名字叫蕾欧娜拉·德·拉费尔,和两个好朋友自称三剑客,把手交叠在一起发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在历史试卷上奋笔疾书:查理一世是位高贵仁慈的君主,因为苏格兰人的出卖,他被克伦威尔的军队俘虏,送上断头台。历史老师哭笑不得地指着答卷问我,这是谁说的?我义正词严地回答:大仲马!

有点存心炫耀的小念头,但我全心希望大仲马的小说能变成真的,哪怕只有一次也好。

寡人有疾,寡人好传奇。

曾经指天发誓地说,我一定要让大仲马的小说在文学史上得到应有的地位!……那时候真是青春热血。其实他就是这个样子——多产的通俗小说家,每本书都很畅销,按行计稿酬,花钱如流水。他好酒,好色,脸色红润体格健壮;他有一家报纸叫《火枪手》,有一座府邸叫“基督山”;他的住所每天笑语喧哗高朋满座,他本人则声色犬马,怎么看也不是一位巨匠。

大仲马的故事,或许还是小人物爱看吧。寻宝和复仇的传奇,为爱情愿意牺牲一切的忠贞女子,单枪匹马成就丰功伟业的英雄;具备畅销书的一切元素,且令人想入非非。他笔下的乡间景致无比美丽:雪白的苹果树花,枝叶繁茂的忍冬和接骨木,砖墙和谐的古铜色调;涂上厚厚黄油的烤面包片,积灰厚得见不着玻璃的陈年老酒,杂鱼汤和腌牛肉粗糙而诱人的香味……好像从骨子里就没有一点暗黑的色素,主人公们生得慷慨激昂死得光明磊落,就算是全灭的结局,可能会大吼一声大哭一场,却绝不会陷入想哭都哭不出来的痛苦境地。而且自始至终,这个快乐的胖子似乎从来没对信任、诺言、忠诚、爱这些老掉牙的词产生半点怀疑,即使阳光灿烂如我,也有些受他不了。

《布拉日洛纳子爵》中,达达尼昂为了帮助查理二世复位,去找从前的仆人杂货店老板布朗舍,两人各出资两万里弗尔,去做这笔风险极大的“投机生意”。一场冒险之后火枪手带着三十万里弗尔归来,却有点不舍得按照讲好的条件分成。他去试探布朗舍,告诉他自己损失了全部金钱,九死一生,好容易保住性命。杂货店老板脸都灰白了,痛苦而慷慨地回答:达达尼昂先生,您要是破产了,咱们就一起开店,一起赚钱;如果赚不到钱,见鬼,咱们就分蜜饯李子和巴旦杏,一起啃最后一块荷兰奶酪……达达尼昂激动地大叫一声,揪住布朗舍下楼抬上来四个钱袋子,倒了满屋子满地的金币。两个人浑身发抖,在金钱的小山上心醉神迷地打滚。

仲马先生,您知道自己债台高筑后的境况吗?

他写《夏尔尼伯爵夫人》,毫不心软地将夏尔尼家的三兄弟,伊西多尔、乔治和奥利维埃一个个送上死路;书中所有主人公,几乎都在法国大革命的汹涌激流中飘零四散。最后,伊西多尔·德·夏尔尼的情人卡特琳·比约带着幼小的儿子,答应嫁给一直深爱着她的乡下青年皮都。两个毫无财产的年轻人本应过着清贫的生活,但这时皮都吝啬的老姑妈昂热利克去世,他劈碎了旧安乐椅子想生火为守灵的卡特琳母子取暖,竟在椅子里发现了一千五百个金路易。于是皮都为卡特琳买回了比约家族的庄园,为小伊西多尔买回了夏尔尼家族的城堡,童话般的结局。幸福的婚礼上,皮都想起老姑妈不禁又流下眼泪:“没想到她竟然冻饿而死,可怜的昂热利克姑妈!”

仲马先生,您知道自己是怎样死去的吗?

我真服了大仲马,这家伙总不知死活地要为自己的小说抹上一笔亮色,而他自己的一生,却是可以让巴尔扎克再多一部《人间喜剧》的。他是编故事的高手,每一本小说都有着波澜壮阔的情节架构,但写《夏尔尼伯爵夫人》写到《马赛进行曲》那一章的时候,竟是满纸满行的泪水。就小说而言,那一章写得实在差劲。

太动感情的缘故罢,我也是的。说到底,不过是在十九世纪的废墟上,拼命攫取一丝温暖而已。

可是说到动感情,那么宏大的历史背景,那个藏污纳垢的巴黎城,他为什么就写不出一些能让人“记住”的东西来?不像老陀和老托的书,让我看了一遍就不敢再看第二遍;不像博尔赫斯的书,让我看了一眼就晕了。大仲马就是写那些人啊,在历史上若隐若现的人,地位高低都不过卑微如草的人。就像被狂风裹卷的尘沙,爱着恨着,哭着笑着,在乱世的烽火中努力保持自己的良心和骄傲,最后依然是尘归尘,土归土。等待和希望是什么意思?寒冷黑暗的冰天雪地里,一只猪跑进了燃着熊熊火堆的山洞,快乐地围着火堆边叫边跳。它不知道自己马上就要被人在这堆火上烤来吃掉,只记住了火的温暖和颜色……

一转头,看到电影还是动画片里四把剑铿然交鸣,四个人一起高喊“One for all,All for one”,眼泪还是掉了下来。

天才的亚历山大·仲马。

我一直这样叫他。


[ 本帖最后由 cocteau 于 2005-12-22 11:3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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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3 17:31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哦,但把分类改下吧,既然不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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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3 19:59 | 只看该作者
汗~~~不过这是原创啊,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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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3 20:41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啊!那么加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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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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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5:44 | 只看该作者
“那边来了一个神父,他揍了一个男人一拳,又向一个女人行礼,那一定是阿拉密斯”大仲马实在厉害,用一句话就概括了阿拉米斯。
我的电脑会唱歌,救救我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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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15:45 | 只看该作者
写得真好。、

真情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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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quess

Athos Frank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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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6:06 | 只看该作者
很早就看到过这篇文章了。真的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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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7 19:13 | 只看该作者
有点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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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 11: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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