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62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德瑞克·沃尔科特诗选》书评

[复制链接]

0

精华

0

帖子

0

积分

荣誉居民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4-1 1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美洲南端的加勒比海地区是个风光迷人却“没有民族”、“没有历史”、“没有书籍”的地方。那里混居着从世界各地漂来的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他们的艰苦而多彩的生活需要被记录。这个地方注定要产生伟大的歌者。德瑞克·沃尔科特就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一位杰出诗人。他自比古希腊的荷马,要把自己的史诗唱给世人听。
    在其剧作《猴山梦》序言中,沃尔科特提到他“精神分裂的童年时代”,那时他过着“双重生活:诗的内部生活和行为与方言的外部生活”。作为在殖民地长大的混血儿,他的“精神分裂”远不止此,而且必将伴其终生。难怪他的血统与文化中黑人与白人、臣民与宗主、加勒比本土与西方文明的二元对立在他的创作主题中占主要地位。在他经常被引用的早期诗作《远离非洲》中,沃尔科特直露地道出了处于种族与文化交混中身不由己的矛盾心态:
   
    我,被两种血液所毒害,
    分裂直到血脉,将转向何方?
    我,曾经诅咒
    那醉醺醺的英国治安官员,在这
    非洲和我喜爱的英语之间如何选择?
    背叛二者,还是归还它们所给予的?
    我怎能面对这屠杀而无动于衷?
    我怎能背离非洲而生?
   
    在另一首诗《飞行号双桅船》中,诗人借一位水手之口道出了混血儿在黑白分明的社会中的尴尬地位:“前者用铁链锁住我的双手,抱歉说:‘历史如此’;/后者说我不够黑,算不得他们中的精粹”;“我曾接受坚实的殖民地教育,/我体内有荷兰人、黑人和英国人的血,/要么我谁也不是,要么我就是一个民族”。
    有论者也指出沃尔科特作为诗人的困难处境:“沃尔科特是一位受过教育的城市诗人,而他又是个黑人;为此他既冒不相干的责难之险,又冒不相干的赞誉之险;白人觉得他挺聪明,居然能写得像别的老练的诗人一样好,黑人则觉得他从事白人的艺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① 沃尔科特本人则说:“作为西印度群岛的英语作家,有时不免受到本土评论家的批评,说是‘太英国了’,而英国评论家则会说,‘有些用语太地方了’。作为这个地区的文学先行者,我们这一辈不免会受到两面的批评。这是经常面对的问题。”②
    尽管为种族、文化以及政治上的“精神分裂”所苦,沃尔科特并不拒斥他既已承受的一切,而是选择了拥抱本土和殖民文化两方面的精华。“作为两种充满生机的丰富文化的继承者,他利用其一,再利用其二,最终从中创造出他自己的个性化风格。”③ 与他所钦慕的爱尔兰英语诗人谢默斯·希尼相似,通过个人奋斗,沃尔科特成了文化分裂的受益者,而不是牺牲品。在《港口》一诗中,他把这种个人奋斗比作充满危险的“秘密出航”,为的是要寻求内心的平静:
   
    可是此时目睹我在一片比任何情话
    都残酷的海面上向外航行的其他人
    会在我内心看到我在一场古老的骗局中
    逆行开拓新水域的航程所制造的宁静;
    免于思想之危险者可以安全地爬上大轮船,
    听有关溺死在群星附近的玩水者的小道消息。
   
    向外航行是为了看世界,也是为了向世界证实自己的存在。沃尔科特选择了文学作为他闯天下的手段。他把文学创作看得非常严肃而崇高,以至于诗本身和练习用英语写作的学艺经验都成了他的诗中经常出现的主题。在最早的诗作之一《序曲》中,诗人强调了学习英语写作对于他个人乃至处于落后文明状态的岛民们所具有的开拓性意义:
   
    我们已迷失;
    仅仅被发现
    在旅游手册里,在热切的望远镜后面;
    被发现在蓝色眼睛的反映中--
    那些眼睛只熟悉城市,以为我们在此很幸福。
   
    时光爬过忍耐已久的忍耐者,
    于是,已做出一种选择的我
    发现我的童年已结束。
   
    而我的生活,当然品尝深沉的香烟尚嫌太早,
    被拧动的门把手,在时间的肚子里
    搅动的利刃,必须等到我学会
    在准确的抑扬格诗律中苦吟之后
    才公开。
   
    个人与集体的命运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
    如果说沃尔科特的诗作多以意象和隐喻暗示个人经验,那么他的剧作则直接呈现加勒比人的集体经验。它们多以加勒比海湾地区的历史和现实为题材,而且多以本土方言写成,例如《亨利·克里斯朵夫》即再现了十八世纪前期奴隶亨利·克里斯朵夫在海地称王的故事。有论者认为,沃尔科特希望创造一种“对社会变革或至少对社会认同起催化作用的戏剧”。④ 他试图直接对他的人民说话:“对我来说,最大的挑战是尽可能写得强有力……以使大体的情感能够被一个渔夫或流浪汉吸收,即使他不是每行都懂。”⑤
    对于风格的注重使得沃尔科特的诗作具有意象繁富、形式厚重、韵律和谐、用典考究等特点。有论者称其具有“伊丽莎白时代的富丽”。另有人则认为他的诗风过于“崇高炫目”,以至于几乎使诗的内容变得模糊不清了。而笔者的印象是:沃尔科特的创作思路基本上是西方人的演绎式的,他的有些诗作的主题思想是简单的或概念性的,尽管他颇善于组织、铺陈感性意象。他的成功部分在于,他用熟练掌握的一种国际性语言给那些“旅游者”生动地描述了他生长于斯的岛国风情和历史,以深刻的透析和巧妙的类比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同情。这需要有高度的技巧和对两种文化的深切了解。瑞典学术院在授予沃尔科特诺贝尔文学奖时称其诗作“大量散发着光彩,且深具历史眼光,是多元文化撞击下的产物”。
    德瑞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1930年1月23日生于英属西印度群岛中的圣卢西亚岛(1979年独立)首府卡斯特里市,父亲是英国人,波西米亚作派的水彩画家;母亲是非洲裔;此外祖上还具有荷兰人血统。他不足一岁时丧父,与孪生兄弟和姐姐一道,由作小学教师的母亲抚养长大。十四岁时,他初次在报纸上发表诗作;四年後用母亲一点一滴积攒下来的钱自费出版了一本小册子《二十五首诗》(1948)。他跑遍全岛推销自己的诗集,终于得以把钱还给母亲。一年後,他的第一部剧作《亨利·克里斯朵夫》(1950)上演。同年他创建圣卢西亚艺术行会,并考入本岛的圣玛丽学院,同时在牙买加的西印度群岛大学进修,1953年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随後,他在圣卢西亚、格林纳达、牙买加等地任中学教师。1959年在特立尼达创建戏剧工作间,任导演达十年之久,同时为报纸撰稿,写作不辍。70年代起以客座教授和住校诗人身份出入美国各大学,现任教于波士顿大学创作系,夏季则回圣卢西亚或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度假。
    沃尔科特创作颇丰,迄今著有诗集20余种,如《年轻人的墓志铭》(1949)、《诗作》(1951)、《在一个绿色的夜晚》(1962)、《海难余生者及其它》(1965)、《海湾及其它》(1969)、《另一种生活》(1973)、《海葡萄》(1976)、《星苹果王国》(1980)、《幸运的旅人》(1982)、《仲夏》(1984)、《阿肯色契约》(1987)、《俄默洛斯》(1990)、《奖金》(1997)、《铁波罗的猎犬》(2000)等;剧本近30种,如《要一位领袖》(1950)、《罗宾与安德烈亚》(1950)、《悲悯的代价》(1951)、《三个刺客》(1951)、《哈里·欧涅尔》(1952)、《假行家》(1954)、《十字路口》(1954)、《太子港的海》(1954)、《金狮》(1956)、《镇上的酒》(1956)、《提-让及其兄弟》(1959)、《鼓与色彩》(1958)、《猴山梦》(1967)、《富兰克林》(1969)、《在一座精致的城堡里》(1970)、《雪王後》(1977)、《哑剧》(1978)、《玛丽·勒浮》(1979)、《岛屿充满噪音》(1982)、《牛肉,不要鸡肉》(1985)、《奥德赛》(1993)等;另外还有杂文集《曙光所说》(1998)等。他曾获多种荣誉,如洛克菲勒奖学金(1957)、牙买加戏剧节奖(1958)、吉尼斯奖(1961)、皇家文学会海纳曼奖(1966)、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蜂鸟勋章(1969)、奥比奖(1971)、西印度群岛大学名誉文学博士(1972)、《洛杉矶时报图书评论》诗歌奖(1986)、诺贝尔文学奖(1992)等。

21

精华

9521

帖子

2万

积分

牧场主

2#
发表于 2006-4-1 13:22 | 只看该作者
意象繁富、形式厚重、韵律和谐、用典考究——过于“崇高炫目”,这难道有什么值得指责的?
Tout ce qui est vrai est démontrabl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移动版|Archiver|芦笛

GMT+8, 2024-11-23 13:39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