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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1年出生于俄亥俄州的 诺兰 (Loran,
Ohio),先后受教于豪伍德大学(Howard Univ.)、康乃尔大学 (Cornell Univ.),后授书于南德州大学(Texas
Southern University)和豪伍德 大学,还曾任教于耶鲁大学、拉杰斯大学(Rutgers Univ.)和纽约州立大学阿本
尼分校,现任普林斯顿大学古典文学教授。她的处女作,即写于1970年的《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就已显示出作者超乎寻常的洞察
力和再现真实的成熟技巧。默利森著有六部小说,每一部都具有重要意义。她以纯熟的文学技巧和现实主义的手法取得了卓越的文学成就。她的创作实践将出自于美籍非洲女性的作品推向了二十世纪晚期文学精典的前沿。她在七十年代出版了作品《苏拉》(Sula)和《所罗门的歌声》(SongofSolomon);八十年代出版了《黑宝贝》(TarBaby)和《深爱
》(Beloved);九十年代初她又出版了《爵士乐》(Jazz)。
1987出版年的《爱儿》是她最重要的作品,此作获1988年普利策小说奖。莫里森于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96年她因对美国文学的卓越贡献而获得了国家图书基金会奖章。
莫里森是一位杰出的作家,她娴熟地潜入语言之中,并清除种族主义的羁绊, 赋予文学语言诗一般的光采。
她的作品《爱儿》在题材的深度上较之于其他作家的相关作品,有明显的拓展.她采用不同的人物视角,并穿差着意识流的手法,把每一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和他们各自对过去的回忆都展示了出来。
这部作品在结构上跨度较大,且十分自由。作品时间、地点的不断更换也许给读者一种混乱的感觉,但这正是作者的大胆之处,她相信读者的水平足够认识到她的艺术手法的高超之处,这一手法使得她能够在相对来说比较简短的小说中活脱地表现出多位人物的特点与经历。
莫里森把现实主义手法与民间歌谣成功地结合了起来,这一结合非但强化了其 文学的真实性,也强化了其独特的艺术魅力。
《爱儿》的故事情节简单,但作者细腻、客观地刻画了每一位人物的经历与内心世界。小说的作者似乎向人们暗示了这样一个信息:塞丝一家最终得到解救,是因着另一种真正的爱,那是源自于基督的、以及基督在这地上所建立的教会的对她们的接受,那才是一种真正的深爱。
评论界对于《爱儿》的评论角度各有侧重.较为多见的评论者把他们的目光放在对这部作品历史价值的关注上,不少评论家认为《爱儿》再现了美国的历史,琳达·克鲁霍兹说:“莫里森通过美籍非洲奴隶的行为与意识,而非通过占主导地位的白人社会的角度来塑造历史。”克鲁霍兹还指出,这一历史的再现不仅成为小说人物内心创伤得治愈的过程,而且也为读者和作者完成这一过程。她认为《爱儿》实际代表着已被遗忘的、过去的精神(spirit),这个精神“必须得到深爱,即使它既不可爱,又难以捉摸。”
也有人以神秘主义的眼光来看这部小说,甚至把《爱儿》当作一部关于闹鬼的故事来读。凯罗·E·史穆德说:“尽管这部小说在叙述上打破常规,因而对其进行的评论无法有一个整齐划一的结论,但它在叙述结构上始终贯穿着闹鬼的主题,直到最后生活中的这一混乱以鬼被驱赶而告了结。”
但莫里森为什么要如此着重笔墨去写一个关于鬼的故事呢?罗伯特·L·布劳德极有洞察力地指出:“《爱儿》实际上所代表的并不只是塞丝和丹佛尔所想象的一个亡灵(她们的女儿和姐姐)的再现,而代表的是整个灵界的声音,它代表了所有在黑奴制度残酷迫害下冤死者的亡灵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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