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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牙国际法庭受理“堂吉诃德”起诉“hermes”诋毁名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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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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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荣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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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8-4 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堂吉诃德”的申请,“你诋毁了我的名声,还没有经我同意就给我写个什么不属实的传记,所以你要赔偿我”
参看http://www.reeds.com.cn/viewthre ... &extra=page%3D1
本法庭经讨论,最终裁定:hermes实有诋毁他人的过错。
判定hermes赔偿堂吉诃德100元,其中,包含诋毁费10元,以及法庭受理费90元(直接给无聊啊彭即可)。

08年8月4日。
所有不安,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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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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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吟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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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8-4 13:38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出是你在趁火打劫了
在写下东西的时候,感到越来越恐惧。这是可以理解的。每一个字,在精灵的手里翻转——这种手的翻转是它独特的运动——变成了矛,反过来又刺向说话的人。像这样的一种短评完全是特殊的,而且如此永无止境。安慰也许只是:不管你想或是不想,这发生了。而你想的是什么,只是看不出游多少帮助。比安慰更多的是:你也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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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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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14:50 | 只看该作者
乘人之危!非好汉之举也!
苦难对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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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阿卡迪亚牧人

4#
发表于 2008-8-4 22:25 | 只看该作者
我要起诉未明同学散布关于本人性别的谣言,在芦笛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我要求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200元,其中一百元可以送给小堂(免得他再来骚扰我),另外一百元请直接转到我的帐户,谢谢法官大人。如果此案大人能秉公办理,我会在《无聊啊彭传》第二版里记上一笔,如果处理不当,我也会记上一笔,只是色彩不同,望三思。

[ 本帖最后由 Hermes 于 2008-8-4 22:27 编辑 ]
Sweet Thames, run softly, till I end my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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