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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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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0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iorgio 于 2010-3-3 10:43 编辑

撞车!


      那天夜里凌晨1点了,正准备合眼,看见莲花台正开始播放奥斯卡电影《撞车》。由于该片的名气以及很想了解奥斯卡那帮自命清高的家伙们到底有什么品位由此而产生的好奇心,于是抖擞精神开始观看。

      由于影片有中文字幕,在开始的一分钟就已经意识到这是一部反映美国种族问题的影片了。

      应该说这部影片所反映的主题正好碰上了我熟悉的套路,有关反映欧洲殖民心态和种族问题的小说我读过一些,算是很了解他们的想法。在看这部影片前,我想推荐读者看D•H•劳伦斯的两个优秀短篇《公主》和《美妇人》,以及康拉德的《水仙花号上的黑水手》,这将有助于观众对本片的理解,否则就会像我查看的一些影评那样:“莫名其妙,一头雾水”。

      很明显,这部片子像是捡了一大堆名著来拼凑在一起的,但拼接的很巧妙,而且真实反映了社会现实,不同的人物和故事之间穿插在一起发展,却并不混乱,收尾又集中在作者所要表达的现象上——美国的政治问题、精神问题以及最为尖锐的——种族问题。当然,在文学上描写这种主题已经落伍了。

      故事的背景是美国大城市洛杉矶。白人法官和他的白人太太在马路上散步遭到了两个黑人混混的劫持,幸好他们只是抢了车子扬长而去。可能是为了像《名利场》中宣扬的那样,说明坏人也有好心肠,也有可取之处,他们在仓皇逃窜中撞到了一个他们认为的中国人(其实是一个韩国人),他们冒着危险把老头送进医院。这等于是他们一边犯罪,一边又当起了英雄。他们救了老头一命。

      白人太太本来就对黑人抱有很深的成见,被劫持后似乎对所有有色人种都恨透了,包括家里的黑俑。为了加强安保,在叫一个墨西哥裔的工人修门时,太太当着工人的面直言不讳的叫丈夫紧接着换锁,以避免钥匙被工人复制。墨西哥人当然为此感到难过,他因为肤色的原因从来没有得到过信任。我觉的这里体现了白人追求舒适和骄奢淫逸的生活现实——尽管憎恨奴隶,但生活中却离不开这些仆人。大家都知道黑人和有色人种的移民历史,最初就是被拉来做工当奴仆的。故事的最后有点牵强,白人太太辞退了黑人女佣后,摔倒后被赶过来的黑人女俑扶起来,她感动的和那个黑人拥抱,她的痛哭——似乎是在感激、和解,但在我看来,这只不过在哀叹她那悲剧的宿命。

      白人法官则陷入了更深的无奈中。一方面他紧急报案要追捕两个黑人,在内心里咒骂这些天生的罪犯,可另一方面他还有选举的行程安排。他将不得不到黑人区去拉选票,要努力去装作很慈善的去给黑人做捐助,装作很有爱心的拥抱黑人的小孩,好像他们是一家子一样。为了政坛的前途,他承认他已经麻木了,哪怕是要听每天妻子喋喋不休的咒骂黑人。
      
      这里显然是在表明美国民主的弊端。美国民主是建立在启蒙运动思想的基础上的,他带有一些与生俱来的硬伤。公众意志至上的选举当然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却难以拒绝大多数人的愚昧。正如伏尔泰所说的:“国家的命运如果托付给那些杀猪的、买菜的、补鞋的人来管理,那绝对是一场灾难。”美国人很有运气,两次革命都成功了,但问题正在接踵而来,精英正在被群众所淹没,国家将逐渐陷入贪婪与平庸。

      另一个故事讲一对黑人夫妻,也算是有产者、上班族,男的尽量装作绅士的样子。他不过是想获得尊重。他们在公路上遇到了两个巡警的检查。由于沟通不良,黑人夫妻很快遭到控制。巡警甲对黑人的积怨来自医院的一个黑人妇女利用权力拒绝为他父亲办理医疗手续,惹怒她的原因是他在电话里对她的不礼貌。他觉得黑人有了权力会比白人更遭(在某些州,如同中国的管理结构那样,各管理层次都会配备很大比例的黑人管理者,以显示“民主”,白人对这些黑人上司会很难适应)。当他看见这对有身份的黑人夫妇,打心里很想侮辱他们一下。当着她丈夫的面,巡警甲在搜查身体时把手伸进了那位黑人太太的裙子里面……

      巡警乙是一个小伙子,一脸严肃,似乎充满正义感,他自然很鄙视这种无耻的盘查方式。在乙的警告和黑人夫妻的哀求下,巡警甲才意犹未尽的停止了他的例行检查。

      这件事打击最大的是黑人丈夫的自尊心,太太的责骂声简直比鞭子还要难受。

      巡警乙觉得自己跟这种搭档在一起工作是一种耻辱,强烈的要求更换了工作地点。

      不过后来巡警甲和那位受了他侮辱的太太有了一次和解的机会。在一次撞车事故中,当黑人太太被巡警甲从燃烧的车子底下拖出来时,他们再一次有了肌肤之亲,不过这一次看起来要自然和高尚得多。看起来他们是和解了。黑人太太显然原谅了他。但是他呢?之前的愤满情绪肯定也舒缓多了,但是,内心深处,如《水仙花号的黑水手》里面的那一句:“发自内心的,他到底真的爱这个黑人吗?”

      这个问题通过一次对比似乎知道了答案。巡警乙自认是个富有正义感,有抱负的热血青年。他在新的岗位执勤中总体现出他那热心助人,对黑人特别友好的这种倾向。对于别人的劝告,他置若罔闻。他支持正义。有一次下班回家,他好心搭乘了一个黑人青年,但那个黑人显然难以让人产生好感。当他发现黑人身上可能带有违禁物品时,他们扭打起来。即使他拔出枪来警告,黑人还在继续抵抗。于是,枪声响了。面对这堆拖出来的无辜的尸体,他万分懊恼,焚烧罪证的熊熊火光映照着他那张绝望的脸,宣告理想的破灭。在内心的最深处,原来他也认为他们是天生的罪犯。他之前这么做只不过是要突出自己与众不同的优秀,但火光映照出了真实的自己:虚伪、软弱、卑微。原来自己和所有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的骄傲感受到了极大的挫折。

      死者的哥哥是一个黑人联邦探员,事业很有前途,他爱上了一个暗白种女人。这显然也是不符合制度的。可是由于他的事业,如同那些NBA明星或老虎伍兹那样,这个庄严的社会在金钱的面前也终于放弃了它的信仰。他可能认为是自己的气质吸引了女人,在打扮和行头上费了很多功夫。其实,白种女人对自己的血统也很不自信。片中已经表明,她拥有玻利维亚和墨西哥的一些不好的基因,在纯白人面前她显得很弱势。她孤立无援。但是在剧中,她还是体现出了在比自己身份低的男人面前的支配权利。不同于《公主》里那个自认为自己拥有斯图亚特王室血统的“公主”对那个墨西哥人说“到我这边来”那种命令式的关系(只是那个墨西哥人误以为自己能支配她因此而送了命而已),女人对他的主要是基本需要,但也显得很强势。黑人的母亲最后不得不放弃对儿子的爱。我想编剧可能是想插上《儿子与情人》这一段有关感情方面的纠结:黑人探员游走在有病的母亲和情人之间,显得左右为难,但我觉得这一段表现的并不好,与全文主题没有多大联系,像是插花,作者不愿在敏感问题上陷入太深,想要美化情节,结果当然只能是事与愿违。

      表现的最好的是这么一段,也就是结尾。抢劫了汽车的两个黑人青年见自己抢救的老人健康后,受到了鼓舞,开始学习行侠仗义。他们救出了一批遭“蛇头”拐卖的中国偷渡客,那些人看起来像是叫花子,不会说英文,看起来极为可怜。黑人仍给了为首的那个青年40块钱,让他去给大家买点饭吃。这时,画面截到了那个中国人的脸上。这是一个显著的特写,似乎象征性的表达了什么:他满脸油污,但目光炯炯,表情刚毅,像一个从地狱里逃脱出来的精灵。黑人显出有点害怕的样子,骂骂咧咧的跑了。

      这是表现的最为出色的一段。在片中,黑人始终把所有的韩国、缅甸、越南、柬埔寨等国的人都称作中国人,可见他们歧视中国人的程度,他们对华人从不友好。从他施舍中国人的心理上看,这和白人的心理是一样的,那就是帮助(或者说“施舍”更恰当)比自己弱小的以显示自己的强势。他们以为在美国,华人是比他们还低一等的。镜头所给的那个特写给出了答案:他错了!华人在美国绝对是值得重视的。事实上华人在美国的各个领域确实显示出了卓越的才能和智慧。所以说他们对待中国人的看法算是有远见的。

      影片的结尾也是以撞车的冲突来体现黑人和白人的矛盾的。每天都在发生,而天空刚刚暗下来,飘着雪花,多么的寒冷而漫长之夜啊!

      作品并没有为两个民族的矛盾找出解决之道,有的只是诉苦、哀哭,唯一的办法只有是顺从和理解。这是影片的不足,是中庸思想的产物,可历史事实能够改变吗?能马上解决吗?谁有勇气听从劳伦斯的劝告去偿试那种“根本性手术”呢?撒克逊人不是也不得不无奈的和诺曼人的血液溶为一体吗?是骄傲的白人征服了愚昧野蛮的黑人,还是黑人征服了白人呢?是罗马征服了希腊,还是希腊征服了罗马?这是个经典的问题,但性质已经不一样了。人类确实是在一直孜孜不倦的努力从事着毁灭自己的伟大工程。

      想到这里,我倒觉得我们的民族至少在这一方面是颇感欣慰的。五千多年了,我们还没有像其他民族一样,在无可奈何、无济于事的抵抗中悲哀的被强行改换了血液,失去了和祖先的血肉和灵魂上联系。我们一直保持得很好。至于好与不好先不提,至少我们有主动支配自己命运的权利,想想他们那种无奈悲哀的眼神,原来他们是多么的不幸。当然,我们主要也只是来自于一些幸运,我承认在其他方面我们是要比他们悲哀得多的。但是,当这股灾风继续蔓延开来时,我们也就不一定还有那么幸运了。
……——自然已让人乏味,但风景中的你,却让我回味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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