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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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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0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醉舞

两男子行走于美丽的晚霞中。其中一个叫做李固,尖下巴,蓄着一点短短的山羊胡子,头发枯槁而无光泽,总是露出一幅又哭又笑的奇怪表情。另一个叫做于棼,名字很有书卷气,但长了一个大红鼻子,两颊咀嚼肌十分发达,堪称满脸横肉。这样的两个男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没有演绎出一段动人故事的能力。所以他们应该不会成为主角,而只能旁观着别人的传奇,然后饶有兴致的复述着。

公孙小妹妹生活在远离我们的战国时代。当她变成公孙大娘的时候因舞剑舞的好而出名,直到名垂青史,被很多的文人墨客奉为剑母。但我实际上并不关心剑母公孙大娘,关于她的传奇实在太多。每当我在凌晨五点被楼下小公园里那些开着高音喇叭舞太极剑的大娘们吵醒,恍恍惚惚的望着窗外时,我隐隐希望站在那里的是一些小妹妹们,可以把那象征着希望的朝阳装点得漂亮一些。对于美的追求使我怀念起了公孙小妹妹,她喝了一点酒,红红的可爱脸颊,在雕栏玉砌的大堂上起舞。

李固和于棼两个人,正如上所述,絮叨着一些陈旧的话题,行走于美丽的晚霞中。这两个人的来历都可以大致地谈一谈:李固是一个已婚的男人,四十五岁,据说有过不为人知的秘密情史。年轻时在西双版纳生活了很长时间。家在市中心,客厅里有一台四十九吋液晶彩电,所以应该不会很穷。目前没有工作,靠他老婆过日子,但我想他并不爱自己的老婆。

公孙小妹妹的身份是一名舞伎。看到“妓”字很多人都会产生很坏的联想,这样不大好。我可以以讲述者的名誉担保,公孙小妹妹只是一名单纯的舞妓,操守不容置疑。就算有人翻出史料证明他们那个公孙大娘干过这样那样的生计,我也可以狡辩:此公孙非彼公孙也!我想象一位年轻而清丽的少女,在江南微醺的气息中,在名流巨贾的花船水榭中,翩然起舞,仿佛兮若流云之敝月。

李固的老婆是一个有点胖,体毛过长的女人。她很少说话,终日陷在一只弹簧坏了的大沙发里,一片打瞌睡一边做出看那台四十九吋彩电的样子。有一次李固喝了很多酒,听到旁边的朋友在讨论自己的老婆,他竟然泪眼婆娑,嗫嚅着说:西双版纳……反复的叨念了几遍,然后轰然倒地。

关于公孙小妹妹的国籍,大致可以编造到越国。因为越有欧冶子,铸造了太阿宝剑,配得上公孙大娘剑母的称号。但万一编错了也无所谓,我已说过,公孙小妹妹未必是公孙大娘。公孙小妹妹的相貌当然足以倾国,但万万不能说绝代,因为她的那个老乡西施。西施我没有见过,老师经常训导我们说,没见过的东西就不要瞎评论。不过西施姿色风华空前绝后,这是由两个国家的兴衰和历史所证明的。幸好公孙小妹妹会舞剑;所谓术业有专攻,一个西施把所有娇滴滴的美人们比下去了,但这个可是会用杀人利器的,徒唤奈何呀。公孙小妹妹在是公孙宝贝的时候就会舞剑了,一直舞到公孙大娘的时候才告功成。在清晨日光熹微的林子里,一滴露水杂揉了一滴香汗,从长剑上流下去。

至于这个于棼,我并不认识他。到百度上去搜索这两个字时,找到的都是“南柯一梦”:一个叫做淳于棼的人进京考试,半途歇脚,靠着一根斧头把睡着了;他做了个飞黄腾达的梦,荣任南柯太守,权利盛极时,梦突然醒了,于是一切消失,自己还是个破书生。于棼的简历上写着,他当过教师,小学的。但很可惜没有利用他满脸横肉的优势去教体育,反而不幸教了语文。他给学生们讲南柯一梦的故事,因而给这些孩子们留下了糟糕的阴影:红鼻子的南柯太守。

公孙小妹妹,众所周知,是学剑的。在她之前剑是一种可怕的凶器。勾践拿着那把据说二千年后尚能劈开四十张A4纸的剑劈开了夫差的脑袋,眉间尺挥着用他爹妈的骨头炼出来的剑企图把楚王劈开,足以说明剑的主流用户是男人。及至山海经中有女娲持剑的传说,那是虚无缥缈的事情,不可引以为据的。越国的舞妓公孙小妹妹,开了女人用剑的先河,还舞的很漂亮,可谓化腐朽为神奇:流血殍戮,变成了绝美惊艳的一笔往事。

李固和于棼并肩行走于美丽的晚霞中。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土丘,上面立着半块碑。所谓的半块碑,大部分人会想当然的认为是“下半块碑”,就是那种一列字被拦腰斩断,剩下的风化也相当严重,几乎辨认不清。但此碑不是这样的,如果你从正面看,它是“右半块碑”,当然你一定要从背后看,那就变成了“左半块碑”。断面很新,仿佛刚刚被剑斩开。上面端端正正留下一行篆字:“先祖考李公讳固公子大将军之墓”。李固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块碑,忽然停下脚步,跪在地上,声音嘶哑,泫然欲泣。

公孙小妹妹据说有一个男友。这个男友我给了他一个名字,叫做李固。他并非一个神秘人物,大家已经知道,他是一位公子也就是国王的儿子,还做了大将军。大将军其实他死后被追封的——人们都喜欢把死者抬到一个很高的高度。所以王小波才会说,“我想及我会死这件事儿,就觉得心里很宽慰。”这个李固,是楚王的非嫡幺子,所以十分没有地位。但是他天生气质非凡,气宇轩昂又才气纵横,实在是男人中的极品。作为一个故事中的人物,要想混的好,最重要的就是讨作者的欢心;万一哪点令作者讨厌了,跳楼挨刀家破人亡,这都是动动笔头的工作。李固大哥因为是公孙小妹妹的绯闻男友,迫于压力必须成为一名男人中的极品,否则就配不上这样的位置——但偏偏又摊上了一个心眼狭小颇有点自卑的作者,其悲剧性命运当然是被注定了的。这是一个宿命论的答案。

于棼没有理睬跪在那儿的李固,也没有理睬埋在土里的李固,只是兀自往前走着。他与这两个李固都不相识,只是碰巧与其中一个在美丽的晚霞中同路,碰巧听他讲了坟堆里那一个的故事。世上所有的事,除了真正的意外,都不过是一场意外罢了。茫茫天顶星光乍现,弯月枯桐,还有远方的车水马龙之声,融化在最后一抹余辉中,点点失意。赌徒的成败自有天注定,一场战役的结局亦有千千劫数,而这一切,只有在你的眼神中,才能演绎成隽永。

公子李固信步迈上了公孙妹妹的花船。舞妓就好象足球运动员分属于不同的俱乐部,各自都有自己工作的花船。弹琵琶的那些如果是曼联,舞长袖的叫做利物浦,而公孙小妹妹舞剑,我就把她归到阿森纳去。什么时候大家来了兴致,可以合舞一场英超——不过在那个时代,撒克逊人尚未开化,“英”字似乎没有来由。李固进了阿森纳的大门,刚刚坐定,就看到了微醺的公孙小妹妹,翩然舞着。

于棼一个人走着,并不理会身后的李固。李固忽然追了上来,说:站住。于棼立定,转身,两个人面对面的陷入了沉默。片刻后李固仿佛是用鼻子哼出来了一声:你好。于棼表情麻木,只是鼻子越发红了起来,就像刚刚沉下去的太阳。
大路上走过来一个满是风尘味的老人,哼着一支古曲,调子很低,词是马致远的《汉宫秋》:
呀!俺向着这迥野悲凉。草已添黄,兔早迎霜。犬褪得毛苍,人搠起缨枪,马负着行装,车运着糇粮,打猎起围场。他、他、他,伤心辞汉主;我、我、我,携手上河梁。他部从入穷荒;我銮舆返咸阳。返咸阳,过宫墙;过宫墙,绕回廊;绕回廊,近椒房;近椒房,月昏黄;月昏黄,夜生凉;夜生凉,泣寒螀;泣寒螀,绿纱窗;绿纱窗,不思量!
于棼忽然一阵眼热,握住了李固的双手。

李固也紧握着公孙小妹妹的手说,我们走吧。公孙小妹妹望着摆在窗台上一片茜色的四叶草,正好嗅到了一点泥土般温暖的味道。她眨眨眼,轻轻的说,不要。
李固悠悠的叹了一口气,转身关上公孙妹妹闺房的窗。两人喝了一杯酒,脸上淡淡的都泛起了一丝红霞。烛火灭了,公孙妹妹拔剑,在昏暗中跳起了绝美的剑舞。李固拦腰抱住她,用近乎耳语的声音问,你为什么学剑?她仍旧眨眨眼,莞尔一笑。漫天的舞,漫天的剑,人影翩跹。翩跹着的却断然不是剑影或人影,而是时空的碎片。从三皇五帝到战国时代,已经历千余年的历史,仿佛沙漏沉积下的沙砾。而公孙妹妹罗袜踏过之处,沙漏碎裂,沙尘弥望,各种各样的梦想功业魅影般飘忽变换,继而灰飞烟灭。兴致正酣时,突然房角一盏还在微微明灭着的油灯跌到地板上,逐渐化为更大的光芒,点着了整个阿森纳。船变成一团火球,在江上燃烧起来。而李固和公孙小妹妹却忍不住的狂笑:只因这炼狱的火绚烂到极致时,竟引来了上天日蚀籍以助兴。全城的百姓眺望着逐渐漆黑如幕布降下般的天空,欣赏着光与热的洗礼,震撼及至麻木到无法动弹。

于棼和李固慢慢回到那半块碑的前面。李固盘着腿坐下,点了根烟,长长舒了口气。天上不住落下一些灰白的絮状物。这是很美的一幅画面:两个不知所谓的人和一座荒草萋萋的古冢,天边还残留着晚霞的痕迹,漫天飞舞着纷纷扬扬的白絮。我一直认定这两个人是没有办法演绎一段精彩的故事的,所以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主角。如果我有机会写下一个故事,我会让我的主角拥有完美无暇的心和样貌,让他拥有美丽的爱情和辉煌的事业,最终却必定要安排一个令人扼腕的悲剧性结局,在一个意料之外的时刻喧嚣谢幕。

公孙小妹妹醒过来的时候,躺在河滩上,周围站了一圈人,不断的对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弄出极大的噪音。不远的地方散落着船的残骸和其他的人,但不见了李固。她站起身,纱衣湿嗒嗒的贴在身上,很是妖娆妩媚的样子,引起了一片暄腾。但她径直捡起了落在地上的一柄剑,这个动作让围观的人自动让出一条路。公孙小妹妹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了下去,一切看起来都很清楚,到哪儿去,目的为何。阳光在地上投出她纤纤的影。

于棼和李固背后的大路上,一位拥有无暇的心和样貌的人经过。他被一大群人团团围住,努力的挣扎着,脸隐隐的刚露出来,又一下子被湮没了。这伙人慢慢走向了远方——我的主角,就这样弃我而去了。大路上留下纷乱的脚印。积郁已久的云下起了小雨。已不见天边最后的光明,很美的晚霞也早已消失无踪了。于棼眯着眼,因为满脸的横肉眼睛变成长长的一条缝,指着坟丘有点犹豫的说:这就是那个人的墓?
李固掐灭了手上的烟,侧着脸决绝的说:不。那是我要去的地方。
于棼疑惑的望着李固,嘴唇动了动,但没有说话。

李固从河里爬出来,已经是月明星稀的时候了。他极度虚弱,甚至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所以就冒冒失失的又把头伸到水里面——古人以为鬼能在水下呼吸的。但很不幸他重重的呛了口水,一下子呛到脑子里,又昏了过去。自此以后他就神志恍惚,忘记了公孙小妹妹和别的一切,漫无目的的流亡,最终到了赵国,不幸加入了赵括将军的部队,下场不言而喻。而他爹楚王以为他在船上早被烧成灰了,就吹吹打打的为他出殡,棺材里摆上他的画像,还殉了一位胖胖的、体毛有点长的懒厨娘到墓里给他做老婆。当时楚国有一位欧罗巴来的夷狄商人,手脚不干净,悄悄的打开了这位公子的大墓,惊讶的发现主棺材摆着画像。再后来他跑到赵国,在街上发现了和画像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更是惊骇。夷狄回国后到处跟人讲这件奇闻,被一个叫做耶稣的小伙子听到,模仿着,搞出来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于棼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正是晚上七点。他把电视打开,躺到沙发上。电视里的新闻讲着一些他不关心也鲜有人关心的东西。迷迷糊糊中他觉得胸口有点闷,好像做了什么挖坟盗墓的坏事似的。一边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里面响起了李固那嘶哑的声音。

公孙小妹妹一个人远离了她曾无比眷恋的尘嚣。究竟去了哪儿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知道。很多人说世人皆迷惘,我不能认同。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大家懂得了为自己的行为赋予意义,哪怕只是为了在垂垂老矣的时候,感觉充实那么一点。很多人自负地说他们很成功,我想这是实话,也是废话。世事本无绝对的成功失败,意义深刻或空虚无聊;关键是,当我们回想起来,会不自觉的感到欣慰。

唐朝距战国足有一千年。一千年的时光足以把很多小妹妹变成大娘。公孙大娘的传奇在一千年之后的唐朝被演绎,有个叫做白居易的人,获得了这份荣幸,记录下了一切。但是写着这个故事的我呢?一个麻木的人,把一切都错过了。
“醉舞下山去,明月逐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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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6 01:56 | 只看该作者
因为看到zjabh兄在整理旧作……所以突然来了兴致,也翻翻自己以前写过什么东西。
这东西写在我高二那年,花了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呢……就是上课时实在无聊的无法不走神了,就拿出本子来写。模式上有点仿王小波吧,那时刚刚读了怀疑三部曲,很是喜欢。不过我没有他那样的经历,所以想要怀疑,却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目标了。
而且更糟糕的是——大家肯定能看出来吧,我写开头的时候,真的以为公孙大娘是战国时候的人呢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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